▲台中男大生慘遭男網友性侵。(示意圖,非當事人/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男子大龍(化名)上同志交友網,以1千元為代價,約男大生上摩鐵打手槍,見男大生表示不願意「10(肛交)」,大龍加價要他同意,並用口罩蒙住他眼睛想逞慾,男大生因看不見,心生恐懼喊停,仍慘遭大龍壓制硬上。案發後男大生提告,台中地院審理,依犯強制性交罪,處大龍3年2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男子大龍於2022年3月23日上同志交友網,看到男大生阿偉(化名)發文尋找「台中找同樣高中生互打之類」,便私訊連絡阿偉,表示可以提供1千元讓阿偉幫打手槍,阿偉表明不接受「10(肛交)」後,便和大龍相約出門,由阿龍開車載他到摩鐵開房。
進房後兩人親熱一陣,大龍表示可以付更多錢,希望能夠更進一步,最後阿偉同意,順著大龍要求躺在床上,並用口罩蒙住雙眼,在大龍忙於塗抹潤滑液時,阿偉因看不到周遭心生恐懼,將口罩摘除並拒絕進行下去,但大龍仍不停手,強行用腋下夾住阿偉雙腳,以體型優勢壓制逞慾,還要他「叫大聲一點」,完事後卻一毛都沒付。阿偉身心受創,情緒低落向室友表示遭到性侵,驗傷並報警處理。
全案審理時,大龍辯稱他有得到阿偉同意,而且性交過程他將雙手放在背後,身體也都是遠離阿偉的,只有下半身往阿偉挺進。此外他還有慢性脊椎炎,無法有激烈性行為,阿偉是年輕男性,如果不願意應有相當力氣抵抗他。
法官審理認為,阿偉事先已表明不接受肛交,且大龍身高175公分、體重約90公斤,比阿偉高且重了30公斤,兩人體型差距甚大,大龍可輕易壓制阿偉,在檢視相關證據和驗傷報告後,判大龍犯行屬實,依犯強制性交罪處3年2月徒刑,可上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