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調查局總務處前科長邱享坤前年(2022年)搭捷運,涉在車廂內對2位女乘客伸鹹豬手,被害人按車廂對講機向站務人員求助,捷運警察攔下邱男送辦,邱男辯稱低頭滑手機、絕沒碰觸本案2位女乘客,台北地院不採信,今(29日)依2個強制猥褻罪合併判他1年4月徒刑,可上訴。
▲調查局前科長邱享坤搭捷運涉伸鹹豬手強摸2位女乘客,今到台北地院聆判後,低頭遮臉不回應記者發問。(圖/記者黃哲民攝)
事發後被拔官調任高雄市調查處專員的邱享坤,今出庭聆判神情凝重,被記者詢問對判決結果的回應,他迅速低頭遮臉不語。
本案發生於2022年12月29日上午9點多,現年56歲的邱享坤搭捷運板南線從江子翠捷運站往台北,在抵達下一站龍山寺捷運站前的3分多鐘車程,涉先伸手向後觸碰1位28歲女乘客下半身,女方閃躲並以手阻擋,邱男仍不罷休,女方最後拿皮包擋住身體才擺脫邱男糾纏。
邱男接著在龍山寺站往下一站西門捷運站之間,涉對背後另1位18歲正妹伸鹹豬手,被害人遭人群擋住無處躲,隱忍至到站人潮下車後,趕緊逃到車廂另一側。
▲調查局前科長邱享坤搭捷運涉伸鹹豬手強摸2位女乘客,北院一審今(29日)依強制猥褻罪判他1年4月徒刑。(圖/記者黃哲民攝)
第1位被害人緊盯邱男舉動,目睹第2位受害人遭侵犯經過,趨前關切,確認彼此都被邱男非禮,立刻按下車廂對講機向站務人員求助,捷運警察在台北車站攔下邱男盤問後送辦。
邱男辯稱當時正在滑手機、絕沒碰觸本案2位女乘客,台北地檢署依2位被害人指證,加上事發時捷運車廂內監視畫面佐證邱男與2位受害人互動、移位等過程,認定邱男犯行已超越偷襲式的性騷擾,起訴他涉犯2個強制猥褻罪嫌。
北院審結,今將邱享坤所涉犯2個強制猥褻罪,各判刑10月,合併應執行1年4月徒刑,可上訴。
邱享坤最初做完警詢筆錄後,繼續上班裝沒事,直到去年(2023年)1月5日被媒體揭發,調查局挨了一記悶棍,緊急約詢他了解始末,將他拔官調職。邱男歷任外勤處站幹部,仕途原本順遂,但擔任調查局局本部秘書室科長要職時,出狀況被貶到總務處擔任檔案科長,不料又涉犯本件醜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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