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食餐盒標示「健康、低GI」是違法 高雄舒肥便當店遭罰4萬元

▲▼衛生局稽查人員執行輕食料理業者稽查及食品抽驗。(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衛生局稽查人員執行輕食料理業者稽查及食品抽驗。(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記者許宥孺/高雄報導

現代人飲食講求熱量調控,不少輕食店都會主打養生餐盒,不過店家擅自標示「健康」其實已經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高雄市衛生局近日針對轄內輕食店稽查,發現一家舒肥便當店於菜單上註明「健康」,依法對便當店開罰4萬元,而該便當店已改正。

為保障消費者飲食安全與消費者權益,高雄市衛生局於6月至7月針對20家「輕食料理」店家進行稽查。衛生局指出,稽查內容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查察食品業者登錄、定型化契約、產品責任險、來源文件保存、逾期食品及食品標示等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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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稽查人員執行輕食料理業者稽查及食品抽驗。(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輕食餐盒不得標示健康、低GI等廣告字眼,讓消費者有想像空間。(圖非當事店家/記者許宥孺翻攝)

衛生局指出,查核及檢驗結果,26件食品檢驗皆符合規定、1件食品品名標示「健康」字樣,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依同法第45條第1項裁罰4萬元,店家已改正完成。

衛生局說明,健康、養生概念普及化,健身及養生餐盛行,飲食少糖、少油,以「清蒸、水煮、舒肥及低熱量」烹煮的輕食料理店家也增加。為避免消費者因食品品名標有「健康」、低GI等字樣,而對該食品產生有較健康的想像,食品業者遵循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加強食品衛生管理,以維護消費者飲食衛生及權益。

衛生局也提醒業者,夏日高溫食品易腐敗,請確保食品處理過程中的清潔衛生,並加強食材放置、貯存、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等,倘若未依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依同法第44條規定裁處6萬至2億元。

▲高雄市衛生局針對轄內20家輕食店稽查。(圖/記高雄市衛生局提供)

▲高雄市衛生局針對轄內20家輕食店稽查。(圖/記高雄市衛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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