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韓小學生每3個月被逼看公開處決! 她憶:6歲童還站搖滾區

▲▼金國星認為,天安艦遭擊沉、延坪島砲擊是北韓當時最高領導人金正日批准執行。(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脫北女指,金正日執政時期強迫小學生與良家婦女每3個月就要到現場觀看公開處決(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王佩翊/編譯

逃離北韓近30年的脫北女子朴秀珍(化名)近日接受《自由亞洲電台》採訪時,回憶起幼時在北韓的痛苦生活。她表示,在金正日執政時期,當局還會強迫小學生到場觀看公開處決現場,最小的年僅6歲,藉此「殺雞儆猴」。而當時的她被帶到現場後,則是嚇得全程緊閉雙眼。

朴秀珍在報導中表示,「我也曾被帶到公開處決的現場。雖然被要求親眼觀看處決過程,但我全程緊閉雙眼,不敢看。幸好當初沒看,因為那些真正看了過程的朋友說,那景象一直在他們腦海中揮之不去,實在太恐怖了。」

朴秀珍1998年脫北,然而在她逃離北韓前的1997年和1998年,金正日要求所有小學生、家庭主婦以及國營企業員工每3個月就要觀看1次公開處決現場。而現場還有6歲小孩,這些小孩因為個子嬌小,因此被安排在最前排觀看。

如今25年過去了,朴秀珍依舊對當時的情景記憶猶新。她一直背負著空虛和憤怒的情緒,但卻無法向任何人傾訴。她說,「當時金正日下令說,『最近的社會太亂了,偷竊事件頻傳』,於是基層人員就必須開始『整頓』。這正是『槍聲響起』的恐怖統治手段。」

朴秀珍還曾經目睹死刑犯被指控犯下竊盜罪,但實際上卻是遭到冤枉的。她回憶道,「有人只是借了米但還不起就被判犯下偷竊罪,並遭到處決。」

北韓在1990年代末期的大飢荒「苦難的行軍」期間,即使只是犯下偷竊白米或玉米的輕罪,也常常被處以死刑,而這些全是根據金正日的殘暴命令所執行。

朴秀珍在北韓期間也曾經因為做生意被捕入獄,與她一起被關的女性在被帶走後,就再也沒有回來了,她猜想,可能是被處決了。而北韓則持續通過這樣的手段製造恐懼,抑制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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