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立委張啓楷。(資料圖/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袁茵/台北報導
前新竹市長高虹安在立委任內涉詐助理費貪污案,一審被判有罪而停職,職務暫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但民眾黨立委張啓楷認為,引用《地方制度法》第78條將高虹安停職是「竹篙湊菜刀」,認為內政部把高半薪停掉則是違憲,強烈支持向行政法院提出停止處分。
張啓楷29日重申,《地方制度法》第78條有闗市長停職的規定,裡面寫得非常清楚,是在市長任內如有發生貪瀆且一審判決有罪,才能夠停職,「眾所周知,高虹安的事情是發生在立法院的助理費,所以內政部是不是『竹篙湊菜刀』?」
張啓楷提及,《憲法》第15條明明白白寫著,人民的工作權應該受到保障,所以認為內政部不但違反《地方制度法》,而且還違憲,現在內政部甚至把高虹安的半薪停掉,但在法律的審判過程中,應該是無罪推定,而且高虹安還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現在不能到外面兼職、兼差,「你怎麼可以把她半個月的薪水停掉呢?」
最後,張啓楷強調,強烈支持高虹安向行政法院提出停止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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