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彥傑、戴若涵/新北報導
藝人唐治平的73歲母親6月3日被人發現陳屍在租屋處社區頂樓,至今已57天,但唐治平多次拒絕認屍,他23日表示,自己仍未簽下認領遺體相關文件,「我需要再看一次屍體」,因此訂好29日下午3時前往板橋殯儀館,但直至下午3時50分他都未現身。
▲唐治平。(圖/記者黃宥寧攝)
唐治平23日現身士檢時稱,「我不是來認屍的」,只是要來確認出庭事由,開完庭後接受媒體訪問時提到,「我仍然認為我那天看的那具屍體,不是我母親,她真的長得不像。」並強調,「上身跟下身的衣服真的不是我媽的衣服,我這輩子沒看過她穿那樣,太誇張了,除非她去哪裡借了別人的衣服,我覺得太奇怪了!」
他表示,「我需要再看一次屍體,已經約好時間了,下禮拜一(29日)我會去殯儀館再認真看一眼那具遺體,如果真的是我母親,那我就認、我就簽」,28日他終於鬆口,表示29日他會現身板橋殯儀館,簽字將母親的遺體認領走。
但唐治平到了29日下午3時50分,他卻遲遲未現身,現場媒體連絡上唐治平,唐治平表示因為他路不熟,因此正從捷運頭前庄站步行前往板橋殯儀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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