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國防部軍事情報局勤務大隊20歲林姓步槍兵,在寢室翻找李姓室友皮夾內錢財,當場被抓包,林兵事後向長官解釋「是一時忍不住」,被依法起訴。法院審理時,他堅不認罪,強調「是錢包快掉下來,才幫忙放回去」。士林地院今依《陸海空軍刑法》第76條第1項第8款之在營區犯竊盜罪,判處拘役50日。
起訴指出,林男去年9月18日下午2時許,在部隊寢室見李姓室友手提袋放在櫃子上夾層,竟趁室友走出後,躡手躡腳從手提袋內拿出皮夾,就在翻找現金期間,室友突走進房內,見皮夾竟在林手上當場出聲制止,林嚇壞立刻歸還。
事後室友把被偷錢包的事跟憲兵隊黃姓士官長通報,林則透過電話向黃表示:「我是一時忍不住才拿錢包的」,但黃姓士官長也火速向張姓隊長報告此事。
林男見事情鬧大,才向長官承認是因為金錢吃緊,才會偷偷翻找室友錢包,沒想到沒得手就被抓包,士林憲兵隊也依法送辦。
本月9日法院審理時,林兵否認犯行,其士官督導長作證說,先前就得知林有偷竊情況,案發當天接到林的Line電話,林在電話中表示:「我拿了學長的皮包,被看到了」,她當時反問為什麼要這麼做,林回:「一時忍不住」,進一步追問:「為什麼忍不住?」林說:「我就是忍不住。」
▲國防部軍事情報局勤務大隊林姓步槍兵於寢室翻找室友皮夾被抓包。(資料圖/記者黃宥寧攝)
士官長作證說,當天知悉有傳Line問林「不是約法三章過了?你讓我很失望!」,林以文字回「對不起士官長」,經追問,才了解林近期為了要繳前女友的車貸,妿上自身也有車貸跟修車等,所以經濟情況吃緊,故竊取弟兄的錢。
李姓室友說,包包當時拉鍊是拉一半,放在夾層最下面,看到林行竊時,還站在後方看全程,後來出聲,林見形跡敗露才緊張說「對不起學長,可不可以原諒我,下次不會再犯了」。
林反駁,自白書是按長官修改,非自己意思,而且長官要他做什麼就做什麼,不敢反抗,更解釋「是看到學長錢包從包包掉下來,才幫忙放回去」。
法官進行辯論終結時,詢問林學經歷等,作為量刑參考,林回高中畢業、志願役服役中,簽4年,目前1年10月,月收入約39000元。審判長問「希望怎麼判?無罪嗎」,林回「按法官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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