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白遭拒!男大生美工刀割頸學姊「傷口10公分」 判5年半定讞

▲▼      樹科大一男告白被拒,崩潰揮刀砍傷學姊       。(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大一男生告白被拒,竟崩潰揮刀砍學姊,殺人未遂罪判刑定讞。(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高雄市樹德科技大學一年級林姓男大生,因社團關係愛上二年級學姊,但向學姊告白遭拒絕,他竟情緒失控,持美工刀砍殺學姊,造成她右手臂、頸部受傷。最高法院審理後,依殺人未遂罪將林男判刑5年6月定讞。

判決指出,案發於2022年5月間,當時大一的林男,因為參加社團的關係,愛戀大二的盧姓學姊。案發當晚九點,林男透過一名女同學約出學姊,並向學姊告白,但學姊冷回一句「2人不可能」。

林男心痛但仍不心死,過了3個小時,又請女同學再度約出學姊。學姊這次有防備,帶著另一名女同學,與出面相約的女同學見面,林男在2名女學生面前再度向學姊告白,但仍遭拒。林男假意陪同學姊返回宿舍,4人同行之際,林男突然抽出暗藏的水果刀砍殺學姊頸部、手部,還大叫說要送學姊最後一程。

同行的兩名女學生趕緊擋住林男並報警,學姊被緊急送往醫院急救,頸部一刀長達10公分、深達6公分,深及筋膜下及外頸靜脈;另外胸部、手部也都受到割傷,經急救後撿回一命。警方與教官合力逮捕林男,林男供稱首次告白後遭拒,氣得吞下一堆安眠藥,意識不清,所以才會第二度告白犯案,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林男獲准,之後依殺人未遂罪將林起訴。

法院審理時,林男辯稱自己當時已經服藥,僅想傷害對方而無殺人犯意。但法院根據他犯案時大喊要送學姊最後一程,還攻擊學姊頸部等致命部位,認定林男具有殺人犯意,成立殺人未遂罪。一審將林男判刑5年8月,上訴二審後,高雄高分院也認定他有罪,改判有期徒刑5年6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30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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