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淪憲政爭議 游盈隆揭4問題:藍白非師出無名、綠不甩制衡

▲▼游盈隆出席凱達格蘭基金會18週年感恩募款餐會。(圖/記者李毓康攝)

▲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郭運興/台北報導

立法院「國會改革法」演變成憲政爭議,朝野持續攻防,甚至聲請釋憲,而憲法法庭目前裁定暫時處分,關鍵的本案訴訟,最遲於10月底前做出裁判。對此,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今(30日)分析出4大問題,第一「權力分立與制衡,缺一不可」、第二「高舉改革大旗行政黨惡鬥之實」、第三「在野勢力矯枉過正,但並非師出無名」、第四「民進黨反應過度,寸步不讓」。他認為,釋憲結果必將對政治產生強烈衝擊和影響。

游盈隆於臉書表示,一位知名學界朋友來電,聽到他談當前「國會改革紛爭」,特別是「權力分立與制衡」的概念,覺得應該多講一點。所以,他就從善如流,多說幾句。

首先,游盈隆指出,總統制民主的核心憲政理念是「權力分立與制衡」,目的是避免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同時掌握在同雙手裡,形成專制獨裁的暴政,戕害人民自由。「權力分立與制衡,是一體兩面,缺一不可」,有權力分立,沒有制衡,就像一棟房子失去主樑,不可能屹立不搖。當然,如果沒有權力分立,制衡也失去其意義。

游盈隆說,台灣現行憲政體制接近法國第五共和的「半總統制」或「雙首長制」,核心憲政理念是「權力分立與制衡」,而非「權力融合」,自然也就沒有所謂「國會優位」問題。

第二,游盈隆認為,過去兩個多月,台灣出現難得一見的重大憲政爭議。藍白在野勢力聯手將「國會改革法案」強渡關山,最後不但完成立法,也推翻賴總統強力支持的行政院覆議案,現在已進入司法院釋憲階段。這項重大憲政爭議的本質是黨爭多於理念之爭,講白點就是「高舉國會改革的大旗行政黨惡鬥之實」

然而,游盈隆說,在野勢力矯枉過正,但並非全然師出無名;執政的民進黨則是反應過度,不惜「以今日之我向昨日之我挑戰」,昨非今是,就是不讓在野黨越雷池一步。這樣講,並不是各打五十大板,絕非廉價的折衷主義,而是有所本的。

第三,游盈隆指出,「在野勢力矯枉過正,但並非全然師出無名」,試舉兩個例子。一,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這是憲法增修條文的明文規定,本無爭議;但要求總統現場即問即答,就背離現行憲政體制的基本理念,當然不宜。二,關於立院人事同意權行使,新法主張「以記名投票表決,審查期間不得少於一個月,且應舉行公聽會,被提名人若違反規定得處以罰鍰等等」,強化國會人事同意權,並無明顯不合理之處,應可接受才對。

第四,游盈隆指出,「民進黨反應過度,寸步不讓」,全面否定在野勢力的修法主張,其中最為人詬病的就是,有意無意像「只要權力分立,不要相互制衡」。的確,犯了兩大禁忌,一個是違反「權力分立與制衡」的基本原理,權力分立與制衡本是一體的,不能弱化制衡,或不要制衡,有如前述;另一個是民進黨忘了「制衡是黨的核心價值」,從黨外到執政,民進黨一路高舉「民主要制衡」的大旗,贏得多少人民的掌聲與支持。如今第三次執政,卻開始淡忘,或刻意不理「權力相互制衡」的理念,這怎麼講都講不過去。

最後,游盈隆強調,擾攘多時的「立院職權新法爭議」已進入釋憲最後階段,社會大眾對釋憲結果是違憲或合憲,看來並沒那麼在意。但對廣大政界與知識界而言,憲法法庭大法官最終的審議表現仍然動見觀瞻,釋憲結果也必將對現實政治產生強烈的衝擊和影響,有關當局千萬輕忽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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