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少女竟伸狼爪亂摸!補教名師辯「鼓舞學生」 法官打臉定他罪

▲▼ 女學生,女孩,女生,制服。(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高雄補教師趁輔導女學生時性騷擾,遭判4月徒刑定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記者郭玗潔/高雄報導

高雄馬姓補教名師受少女小文(化名)父親聘請,為小文進行1對1輔導,卻趁機對她上下其手,除了用手指摳碰小文手腕,還在她背上來回滑動撫摸,犯行全被監視器拍下。高雄地院審理後,依馬男犯性騷擾罪,處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馬男不認罪,上訴到高雄高分院,辯稱他的觸碰是在教育、鼓舞學生,不過二審法官認定他犯行明確,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高雄馬姓補教老師受家長聘請,於去年2月16日晚間9時許,到某大樓交誼廳為少女小文進行課業輔導,卻不管她多次閃躲抗拒,伸手緊握小文雙手,在她手背上搓揉並來回滑動、用大拇指摳碰對方手腕,此外還從小文額頭、臉頰摸到腰部,又上下撫摸背部,並從後方摟住她的腰部和肚子。小文不堪受辱,報警提告。

全案審理時,馬男辯稱想將小文姿勢扶正,才碰到小文背部,但沒有撫摸其他地方。不過法官檢視監視器影像,認為馬男確實在輔導過程中不時亂摸,小文則露出不悅、憤怒的表情,不斷扭動身體閃躲,可見小文聲稱遭馬男性騷擾,讓她感覺噁心、不舒服屬實,依性騷擾罪,處馬男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

馬男又上訴,表示小文在課間抱怨父母管教、學校生活等不滿,無心聽上課內容,他以多年教育經驗,判斷小文當時需要被傾聽,而且適當的肢體接觸對安撫小文情緒也有幫助,才會握著她的手進行教導,是出於教育、鼓舞及安撫的意思,主觀上沒有想要性騷擾。

不過二審法官不採信馬男說法,判定不管小文如何拒絕,馬男都置之不理,甚至將手伸到小文大腿位置,經小文立即起身才迴避,判定馬男舉止有強烈調戲意味,已侵犯小文身體隱私處,駁回他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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