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輝(化名)去年9月間與人妻A發展出不正當交往關係,還傳送「頂多把妳拖去床上而已」、「愛妳喔」等曖昧訊息,結果遭A女的丈夫B提告求償40萬元。雖然阿輝否認知道A女已婚,但被LINE對話紀錄打臉,日前被台中地院法官判處應賠償B男15萬元。
▲B男控訴,妻子A女與阿輝發生婚外情。(示意圖/VCG,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B男在判決書中主張,A女是他的妻子,兩人已經結婚超過10年,阿輝明知A女已婚,仍自2023年9月起發展出不正當交往關係,兩人互傳親密對話,還發生性行為,嚴重侵害到他的配偶關係身分法益,因而決定對阿輝提告求償40萬元。
阿輝則辯稱,自己是被騙的,A女之前向他表明已經離婚,兩人才會開始互傳訊息聊天。在雙方的LINE對話紀錄中,阿輝曾傳送「頂多把妳拖去床上而已」、「愛妳喔」、「但是比較想要有人幫我弄高潮」等訊息,A女則回覆「為了你這句話,我有個計畫真的要努力執行了」。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阿輝雖然辯稱不知道A女已婚,但在A女尚未說出實情之前,他就已經猜到A女已婚,並在當日獲得A女暗示猜測為真;此外,去年12月時,他曾傳訊息向A女表明,會去找B男把事情處理好,就算沒有處理好,也不會放棄A女。
法官表示,阿輝在表明要去找B男處理事情之後,仍與A女繼續互傳親密對話,挨告後卻說不知道A女已婚,這部分顯然不足採信;雖然阿輝與A女的行為確實侵害到B男的權益,但目前查無兩人曾發生性行為的證據,最終判他應賠償B男15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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