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大2教授收錢「找槍手幫學生寫論文」 師生超慘下場曝

▲高雄科技大學建工校區。(圖/高科大提供)

▲高雄科技大學發生嚴重學倫爭議。(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許宥孺/高雄報導

高雄科技大學發生嚴重學倫爭議,唐惠欽、王嘉南教授遭控收錢,替學生找槍手代寫論文,並護航學生取得學位,被依貪污罪法辦。校方今(31日)強調配合司法調查,涉案學生若違法屬實,將撤銷畢業資格、學位論文,並退學;涉案教授若經判決確定有罪,則依法辦理解聘且終身不得任教。

唐惠欽、王嘉南是高科大工業工程與管理學系專任教授,藉由指導校內碩博士生機會,提議可將論文交給教授協助,並以每件收受10至20萬元不等金額,涉嫌收受學生金錢,協助學生找「槍手」代寫論文,並且護航學生通過學位考試取得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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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科大對此案提出聲明,本案於今年6月18日碩士在職專班學生向媒體陳述學位論文爭議事件,當時本校即已主動啟動相關調查,後續經檢方展開調查後,本校完全配合並尊重司法調查。

▲▼ 高科大傳確診。(圖/高雄科技大學)

▲高科大工業工程與管理學系2教授收錢替學生找槍手代寫論文。(圖/ETtoday資料照)

針對校方對涉案師生做出的處置,高科打表示,關於學生學位論文部分,依本校「碩博士學位論文抄襲代寫舞弊處理要點」進行調查及審議,對本案涉案學生予以調查。經調查後,若涉案學生違法行為屬實,則依前開處理要點規定,將該生的畢業資格與學位論文予以撤銷,並以退學論處。

至於涉案教師部分,高科大指出,如有相關違法事證或當事人承認犯罪事實,依「教師法」及本校「專任教師聘約」規定,召開三級教評會審議,依審議結果辦理。倘若涉案教師經判決有罪確定,本校即依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之事宜。

高科大強調,目前案件仍在司法偵查中,尚未起訴,仍待司法偵審調查,本校秉持「毋枉毋縱」的嚴正立場,配合司法機關查察,並立即啟動校內相關處置措施。

橋頭地檢署日前指揮高雄市調處發動搜索,帶回唐、王2人,以及兩人所指導的學生,經複訊後,檢方認為唐、王以及一名鄭姓學生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嫌疑重大,且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性,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但法院分別裁定唐、王、鄭以20萬、10萬、5萬交保,另外劉姓、陳姓、江姓、葉姓、蔡姓等5名學生經檢察官訊問後則均以1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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