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im.B吸金90億坑殺數千人 首腦曾耀鋒一審判刑16年6月

▲▼im.B平台涉詐欺案主嫌曾耀鋒(曾國緯)與女友張淑芬被上銬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圖/記者黃哲民攝)

▲im.B平台吸金詐欺案主嫌曾耀鋒(左,化名曾國緯)與女友張淑芬(後)。(資料照/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劉昌松/台北報導

標榜媒合借貸投資、卻涉以假債權吸金90億元的im.B平台,利用名人代言或合照包裝「龐氏騙局」,造成全台數千人受害,台北地檢署去年(2023年)依《銀行法》等罪嫌,起訴主謀曾耀鋒與女友張淑芬等30多人,台北地院審結,今(1日)判決曾耀鋒16年6月,可上訴。

全案目前僅曾耀鋒與張淑芬在押,曾男承認多數指控,但辯稱2016年創辦im.B之初認真經營、自行投入至少2000多萬元本錢,後因支付業務員與投資人的高額傭金與利息壓垮,加上同行競爭、借貸個案短少,才從2019年製作假債權與捏造投資人注金假象,吸引民眾持續加入。

▲▼台北地檢署起訴im.B平台主嫌曾耀鋒等31人涉吸金90億元,今(1日)移審台北地院人工抽籤分案。(圖/記者黃哲民攝)

▲台北地檢署起訴im.B平台吸金詐欺案,移審台北地院分案審理的卷宗數量可觀。(資料照/記者黃哲民攝)

張淑芬起初不認罪,屢求交保都沒被准許,她聲稱聽從曾耀鋒指示、不清楚曾男做的生意有無違法,但審理末期改口全部認罪,僅辯稱豪宅名車是曾男所買,她只買名牌包,對於吸金犯罪期間奢華享受,她說都是曾男給的錢。

至於90億元犯罪所得流向,曾耀鋒與張淑芬辯稱吸金金額沒這麼多,很多投資人將到期本息重新投入平台、錢滾錢被重複計算,而實際詐騙所得除支付傭金與利息,另用於集團旗下10多家公司營運、已經虧光。

im.B是川晟集團旗下台灣金隆公司的1個P2P網路借貸媒合平台,取名意思為「我是銀行家I am Bank」的縮寫,號稱打破被特定金主、財團壟斷的市場,平台業務員招攬想借錢的人提供不動產等擔保品,平台會員則以認購債權方式集資出借,藉此賺取高額利息。

▲陳琬惠公布im.B詐騙案主嫌曾耀鋒開趴的合照,其中包括張政源、朱來順等人。(圖/翻攝自YouTube/立法院)

▲時任立委陳琬惠在立法院曾公布im.B案主某曾耀鋒開趴合照,有官員在場。(圖/翻攝自YouTube/立法院)

川晟集團實際負責人曾耀鋒(50歲)有黑道背景,因犯槍砲案被判刑2年6月定讞卻逃亡、2016年間被通緝,他化名「曾國緯」隱身幕後、自任im.B平台總經理,由曾父掛名台灣金隆董事長,張淑芬掛名集團內多家紙上公司負責人,訓練業務員推廣媒合借貸業務,標榜保本且每年可獲利8%到13%,還找前主播盛竹如等名人拍代言廣告取信大眾。

不少退休銀髮族和上班族抱著保本心態投資im.B,有人以3300萬元購入媒合債權,卻陷入曾男等人的「龐氏騙局」、也就是用較晚加入的資金支付先前投資者利息的「老鼠會」,最後因每月須支付上千萬元利息、資金缺口越滾越大而崩盤。

▲▼曾國緯Im.B吸金25億案,協理顏妙真。(圖/記者劉昌松攝)

▲Im.B平台協理顏妙真(左)。(資料照/記者劉昌松攝)

im.B平台前年(2022年)底陸續傳出無法付息糾紛,受害人恐慌組成自救會到處陳情檢舉,檢警調監控發現曾男等人去年4月底開始處分名下房產,有脫產意圖,去年5月兵分多路搜索,在宜蘭等地拘提曾男與張女、曾父等主要被告,訊後聲押禁見獲准。

檢方查出曾耀鋒等人在im.B平台提供認購的債權,有許多根本是捏造的、導致數千名投資人被套牢慘賠,估算從2016年經營im.B平台起,吸金高達90億元。檢方去年8月29日起訴曾男、張女共31人涉犯《銀行法》等罪嫌,審理期間再追加多名被告。

▲▼曾國緯Im.B吸金25億案,陳振中處長。(圖/記者劉昌松攝)

▲Im.B平台處長陳振中(中)。(資料照/記者劉昌松攝)

本案另爆出曾耀鋒犯罪期間,與時任監察院長陳菊、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台南市長黃偉哲、基隆市長林右昌等政要合照,宜蘭選出的民進黨前立委陳歐珀,還無償使用曾男提供的辦公室與座車,甚至傳出調查局多位中高階幹部與曾男同場喝春酒聚餐,但被點名或被影射的當事人,幾乎都否認與曾男有私人往來。

而調查局2017年接獲檢舉,函詢金管會解惑im.B此種新型態媒合借貸平台有無違法,金管會函覆調查局自行認定,im.B平台還在2019年11月29日政府單位舉辦的金融科技展設攤參展,im.B自救會認為這也是許多人受騙上當的主因。

▲▼前立委黃國昌(戴藍黑口罩)聲援im.B自救會發言人林家輝(穿「敗家達人」上衣)等成員,在台北地檢署大門前抗議起訴品質低落。(圖/記者黃哲民攝)

▲im.B平台被害人自救會多次旁聽開庭與陳情,左為前立委黃國昌到場聲援。(資料照/記者黃哲民攝)

im.B自救會先前多次旁聽開庭,批評檢方起訴品質低落、「大案小辦」擱置部分重要的吸金案情,例如陳歐珀涉案情節至今不明,而檢方聲稱扣押曾耀鋒等人逾5.6億元不動產的數字有膨風之嫌,受害人求償遙遙無期,自救會喊話檢方與法官應揪出所有共犯、重懲吸金詐騙。

台北地院今審結,認為主嫌曾耀鋒涉犯銀行法、洗錢等罪,全案犯罪所得高達新台幣83億元,沒收71億餘元,並判刑16年6月、女友張淑芬判刑12年2月,併科罰金150萬、曾父曾明祥判刑2年、大帳房顏妙真判刑3年9月,併科罰金120萬、潘志亮判刑2年、陳振中判刑8年;另台灣金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罰金新台幣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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