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男網友私訊女子要用「裸照換性愛影片」。(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吳奕靖/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黃姓女子被網友私訊表示自己有「她跟前男友的性愛影片」,要這名女子自拍裸照來交換,女子心生恐懼向警方報案,結果揪出這名網友竟然是前男友的朋友,一氣之下提告恐嚇,另控前男友妨害性隱私罪,結果檢察官都處分不起訴,讓這名女子很受傷。
就在今年3月時,黃姓女子在IG接到一名網友私訊,表示自己手上握有她跟前男友的性愛影片,如果想要換回影片,就得要給裸露胸部的照片給她,為了取信她,還說:「妳不想交換就算了」、「只想說交換而已,如果他沒告訴我,我怎麼可能會知道這些事」,這讓黃姓女子覺得害怕趕緊報警,結果警方追查之後揪出這名網友是一名蔡姓男子,而且更扯的事,他竟然是前男友在酒吧認識的朋友。
蔡男在地檢署向檢察官表示「是她的前男友說有性愛影片,而且還拿手機放給我看,雖然只有看了幾秒鐘,畫面當中有一男一女在做愛,但是看不到臉,所以自己根本就沒有性愛影片」,結果檢察官認為蔡男「這些內容尚難認有不法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意圖,跟恐嚇的要件不合,所以認定蔡男犯罪嫌疑不足不起訴。
而黃姓女子也提告前男友「妨害性隱私罪」,結果檢察官說光靠蔡姓男子一人說詞,且用手機播放幾秒一男一女的性愛影片,沒有證據證明被告有何妨害性隱私,所以也是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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