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男子阿榮(化名)去年2月間因為違規停車被開罰單,竟對警員辱罵「管好你們這些猴孩子」等話;雖然他事後辯稱是遭到警員推擠,想報警被無視才會說出氣話,但並未獲得台北地院法官採信,日前被判處應賠償該名警員2萬元。
▲阿榮因為罰單與警員起爭執。(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與本案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榮去年2月間將一輛自用小客車違規停放在台北市某紅線路段,被警員當場製單舉發,大約2個小時之後,他返回取單時,因為不滿挨罰,竟對警員徒手比劃並辱罵「管好你們這些猴孩子」、「這群猴孩子搞得像幫派一樣」等話。
台北地院法官認為,事件經過有警方職務報告、密錄器影片為證,阿榮使用謾罵、情緒性言詞,對警員表達不屑、輕蔑之意,客觀上足以使警員有屈辱、不堪、難受等不佳的主觀感受或反應,旁觀的不特定人士也有可能對警員產生貶損評價,確實造成警員的人格及社會地位減損,侵害到警員的名譽權。
雖然阿榮辯稱,當時是因為警員先推他,想要報警卻不被受理,一氣之下才會使用情緒性用語,並無侮辱的意思。但法官認為,這不能當作阿榮說出上述言論的正當理由,最終沒有採信,並判他應賠償警員2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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