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國中理化代課老師和激戰女學生次。(圖/翻攝pakutaso網站)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吳姓理化老師到國中代課,卻和同校女學生大搞師生戀,兩人在車上、摩鐵及兩人住處激戰11次,並2度拍攝性愛片,全案曝光後,吳男被女學生家長告上法院,吳男坦承犯行並拿出150萬元達成和解,經台北地院審理後,分別判處1年2月徒刑及1年6月徒刑,但讓他緩刑5年。
判決指出,吳男在一所中學擔任理化科代課老師時,在IG上認識同校女學生小茵(化名)。吳男明知小茵未滿18歲,仍與她交往,並在2021年7月到11月間,把她帶到停車場、路邊車上、摩鐵、雙方住處激戰,共發生11次性行為,其中2次還拿小茵的手機拍下性愛過程。。
全案曝光後,吳男坦承犯行,並拿出150萬和小茵父母達成和解,法官認為吳男沒有前科、犯後態度良好,判他犯11個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2個拍攝少年為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可易服勞役部分合併處1年2月徒刑,不可易服勞役部分合併處1年6月徒刑,均緩刑5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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