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案下週辯論 蘇永欽:大法官別把自己角色擴大了

▲▼ 中華民國憲法學會、台灣行政法學會,以及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舉辦「憲法法庭裁判後,國會職權的困境與未來」座談會。與談人包含,前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李念祖、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陳清秀、雲林科技大學科法所教授楊智傑    。(圖/記者崔至雲攝)

▲中華民國憲法學會、台灣行政法學會,以及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舉辦「憲法法庭裁判後,國會職權的困境與未來」座談會。與談人包含,前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李念祖、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陳清秀、雲林科技大學科法所教授楊智傑 。(圖/記者崔至雲攝)

記者崔至雲/台北報導

面對國會改革相關法案可能面臨遭大法官認定違憲的困境,專家學者今(2日)召開座談會討論。座談會主持人、曾任大法官的前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表示,憲法法庭在調和憲政機關衝突時,大法官介入的時間要抓得很準確,對介入的深度、造成的改變等都要有清楚認知,不要把自己的角色擴大,畢竟這是一個還在進行中的民主過程,司法介入如何恰如其分,是很大難題。

「民主是堅定的信仰,但民主從來不是簡單的東西」,蘇永欽直言,憲法法庭不能在政治遊戲中參與,要能獨立超然來解釋憲法,因此大法官在什麼情況下適合介入,也就是受理聲請釋憲,還有做出暫時處分的裁定,這些相關作法能不帶有副作用,影響將來釋憲結果的決定,看起來是一個很大的難題。

蘇永欽認為,會造成今天這個問題,就是因為朝小野大,沒有國會多數的行政機關,如何通過法案取得預算,這當中很多問題就會發生,憲法管控機關在這過程中如何適當扮演角色,不只是台灣,全世界都會是難題,因此要冷靜務實看問題。

蘇永欽也說,憲法法庭在調和憲政機關衝突時,大法官介入的時間要抓得很準確,對介入的深度、造成的改變等都要有清楚認知,不要把自己的角色擴大。憲法第175條第一項條文也寫道,本憲法規定事項,有另定實施程序之必要者,以法律定之,就是把法律的補充權交給立法院,落實主權在民的實踐,保障立法權的空間與獨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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