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20歲妹跟網友出門,卻在海灘上遭到脫衣性侵。(示意圖/123RF)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花蓮年僅20歲的女子小花(化名)先前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了馬姓男子,雙方相約到某飯店前的海灘飲酒、玩大冒險,沒想到她竟在海灘上遭馬男性侵,氣得報警提告。花蓮地院審理後,判馬男4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小花先前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了馬姓男子,雙方2022年相約外出,到一處海灘飲酒、聊天,並且玩真心話大冒險的遊戲。
沒想到,馬男竟藉著遊戲的機會,對小花上下其手、屢次吃豆腐,氣得小花當場反抗,並且打算離開。怎料馬男食髓知味,竟趁著小花起身的間隙,藉口「幫妳拍沙子」,接著強行脫去小花的衣物,在海灘上性侵得逞。
小花當場不斷反抗、大叫,奈何現場沒有其他人,加上馬男身材高大、魁梧,最終仍是遭到侵犯,直到馬男停下來以後,她才趕緊抓住機會,穿上衣物逃跑。事後小花到醫院驗傷,確實在身上的各個隱私部位驗出馬男的DNA,馬男也因此被捕。
▲花蓮20歲妹跟網友出門,卻在海灘上遭到脫衣性侵。(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不過,馬男落網後供稱,當時他幫小花拍沙子,拍到接近私密處的地方,接著2人開始互看,小花這時開口索討性行為,他才有了進一步的動作。馬男稱,2人發生性行為約2、30秒左右,小花突然喊停,他才趕緊退出,並且穿上褲子。
由於小花指證歷歷、前後供詞一致,加上遭到侵犯以後,頻繁到身心科診所就診,花蓮地院法官並不採信馬男的說法。
花蓮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馬男過去有各種前科,為了滿足性慾,竟然利用小花情竇初開、想要認識異性的機會,以強暴的方式侵犯得逞,更是無視小花的呼救、抗拒,對於人格尊嚴戕害甚鉅,且動機卑鄙,造成小花身心難以磨滅之陰影,最後依照強制性交罪,判處馬男4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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