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辯論攻五權分立權限 藍論述立院調查權「對事不對人」

▲▼憲法法庭開庭審理國會改革案緊急處分,立委吳宗憲、翁曉玲、黃國昌。(圖/翻攝司法院網頁、記者吳銘峯攝)

▲吳宗憲、翁曉玲備戰釋憲終局辯論。(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鄭佩玟/台北報導

國會改革釋憲案後天將進行言詞辯論庭,朝野各黨與大法官間的交鋒備受外界關注。據了解,代表國民黨團參加辯論的立委吳宗憲及翁曉玲,除了悉心研究釋字第585號解釋,針對國會調查權詳列攻防重點外,也分析五權分立下的監察院、立法院職權範圍。國民黨主張國會調查權針對的是監督「事件」的權力,與監察院「調查人員」的職權並不衝突,沒有任何侵權問題。

由總統府、行政院、監察院及立法院民進黨團提出的國會改革修法釋憲案,憲法法庭19日裁准暫時處分,周二將進行言詞辯論庭。據了解,在野陣營認為,釋字第585號解釋同意立法院在經過表決之後,可以針對調查事項相關的人民及政府官員陳述證言或表達意見,也可對違反協助調查義務者處以罰鍰,與藍白提出的國會改革修法案核心理念無異。

「釋字第585號解釋,基本上就是肯認立法院有調查權!」翁曉玲說,藍白共推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修法的核心內容,就是依循大法官從釋字第325號解釋、第585號解釋到第729號解釋,訂定了跟調查權相關規範,作為國會刑事調查職權很重要的法律依據。不過,2004年釋字第585號解釋出爐時,時任大法官的許宗力及蔡宗珍都不同意國會擁有調查權,許甚至還寫了部分不同意見書,她確實擔心大法官會有一些先入為主的觀念。

翁曉玲指出,總統府、行政院、監察院跟民進黨團認為反質詢是違憲的,在野陣營針對這個部分做了很多準備,黃國昌在書狀中寫了很多反質詢的定義及案例,針對來不及回答大法官的問題也都有遞交補充答辯狀。翁表示,最近幾天藍白陣營密集地開會討論,看看書狀的內容,也檢視聲請機關提出的第二份聲請補充狀,從7月20號後至今都沒休息過,周一也會與吳宗憲、黃國昌再開一次更詳細的會議,預計時間也是四小時起跳。

「大法官裁決暫時處分的決定,根本是在掏空立法院的調查權!」擁有20年檢察官經歷的吳宗憲,談到國會改革修法案遭裁決暫時處分時痛批,台灣歷經1992年第二次修憲之後,監察委員已經變成總統任命制,並不具有民意基礎,反倒是國會代表全國人民意志,調查權不應只包含文件調閱,應該要有更多力量去監督行政權。

談到大法官尤伯祥與藍白代表的激烈交鋒過程,吳宗憲表示,自己不敢說大法官已經認定國會改革違憲,這件事要交給社會做出公評,在野陣營一直都主張立法權跟監察權沒有衝突跟侵權,「因為監察權是對人,立法權是對事,兩個調查的方向根本不一樣!」

被問到是否有預測大法官跟民進黨會用什麼辯論策略,吳宗憲表示,後天的憲法法庭雖然叫做言詞辯論庭,但進行程序跟一般法庭的交互詰問狀況不太一樣,所以在野陣營還是要觀察一下大法官提出什麼樣的問題,以及總統府、行政院、監察院和民進黨團的訴訟代理人,他們現場會提什麼論述來進行攻防。

吳宗憲續指,其實大法官在裁准國會改革相關修法案暫時處分的時候,有提到一些重點,包含反質詢定義、五權分立解釋以及國會調查權範圍限縮等,藍白陣營當然會針對這些問題做出答辯。

至於上次憲法法庭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開庭,其中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未答到反質詢的定義,被大法官尤伯祥要求提出補充答辯書,遭綠營酸「黃國昌被大法官問倒」。吳宗憲對此為黃抱屈,在野陣營對於反質詢一直都有明確定義,在歷次書狀及公開發表都已經講得非常清楚,但在7月10日的準備程序庭時,黃國昌要在5分鐘內一次回答尤伯祥的三個問題,時間上來不及完整論述,黃國昌後來還有用書狀去補充,並不是沒有講過反質詢定義,「在野陣營一而再再而三的強調,不是沒有闡述過,而是有人刻意不想去聽。」

此外,吳宗憲也感嘆,修憲在目前台灣的政治現實中來說,要越過修憲門檻是不太可能成功的事情,將憲政體制從五權分立改為三權分立也不是那麼簡單,更何況,目前的五權分立並沒有問題,國會能否擁有調查權的癥結點在於,人要怎麼去解釋五權分立?「因為民進黨現在對於五權分立的解釋,他只挑對自己有利的論述,在野陣營要廢考試院跟監察院時講一套,現在國會改革修法案又講另外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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