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 Eats將砸308億併熊貓,消息一出震撼業界。(本刊資料照)
圖文/鏡週刊
今年5月,Uber宣布斥資9.5億美元(約新台幣308億元),由子公司Uber Eats吃下外送龍頭Foodpanda(熊貓)在台所有業務,相關消息一出引發各界關注,上週五(8月2日),《當代法律》雜誌舉辦「Uber eats吃熊貓行不行?」論壇,找來不少專家學者討論相關議題。
今年5月,台灣外送市場被投下一顆震撼彈,Uber宣布斥資9.5億美元(約新台幣308億元),由子公司Uber Eats吃下外送龍頭Foodpanda(熊貓),由於合併後市佔率將一舉飆到80%,被外界質疑有壟斷之嫌,相關消息一出引發各界關注,上週五,《當代法律》雜誌就舉辦「Uber eats吃熊貓行不行?」論壇,找來不少專家學者討論相關議題。
針對此交易案,國立東華大學助理教授蔣念祖點出三大隱憂,她認為,合併後Uber eats更趨近壟斷、商家可議價的空間更少,未來外送費調整恐怕都是業者說了算,建議此案應該從市場集中度、併購行為對市場是否帶來正面效益,以及合併後是否對市場造成限制競爭、併購方Uber eats未來在市場上的單方效果為何等面向進行審酌。
舉例來說,兩大外送平台合併後,併購方的漲價能力是否因此提高?蔣念祖指出,如果結合後公司握有更大市場力,對於餐廳的議價能力、談判能力更高,可自行訂定對餐廳及消費者決定價格,造成獨大不利結果,利益關係人之權益恐怕會受損。
政大法學院教授王立達也說,Uber Eats吃下Foodpanda後,市場占有率高達8成以上,全聯、家樂福等大型連鎖超市,也是委託這兩家外送,依公平會以往案例,包括義联唐榮案、錢櫃好樂迪案、統一維力案,結合後因市占率接近6成而未獲准,呼籲公平會在審查結合案時,應充分考慮市場壟斷可能帶來的不利影響。
王立達表示,過去兩大外送平台對於消費者、餐廳、外送員,都曾經因漲價而引發討論或裁罰,但以上3類型的顧客,都不具備可和大型外送平台抗衡的力量;另一方面,結合後Foodpanda平台恐不復存在,差異化與創新將因此消失,加上結合後一家獨大、不易競爭,難吸引新業者投入,這些都是主管機關應考量的重點。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教授王偉霖則建議,公平會應參考國外經驗,維持競爭業者家數,讓外送平台市場保持競爭性。以香港為例,香港外送市場於美團進駐後,因有三家業者在市場競爭,反而使各平台有6成之訂單享有平台優惠,「與其讓foodpanda遭併而消失,不如賣給其他業者,以維持市場至少2家競爭,對市場更有助益。」
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價值拓展中心專案經理鄭嘉逸也有相同看法,他表示,數位市場需要更嚴格執行併購管制,因數位平台具有資料規模龐大及網路效應之特性,扭轉壟斷的難度會越來越高,「倘有其他業者願意去把foodpanda買下來,以維持台灣多家業者競爭,或許是更好的解方。」
看來兩大外送平台合併案,要考量的面相很多,究竟能否順利結合,有待公平會審慎做成一個符合全民利益、人民期待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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