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狼教練手握參賽權!強帶國中女開房+車震 她被迫放棄柔道

▲桃園市潘姓男子與女友交往後分手,後來竟因網路遊戲與其未滿14歲女兒交往,還趁機猥褻指侵得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時任北部某國中柔道隊王姓教練帶著女學生到處開房發生性行為。(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校園再現狼師!北市某國中柔道隊王姓教練,利用15歲女學生習於服從等,帶著該名女學生到汽車旅館等處發生性行為,當女學生抗拒,王師就會暴怒,讓她心生畏懼,甚至害怕接觸柔道,隱忍1年多的女學生終於鼓起勇氣報警。士林地檢署偵結,痛批王男罔顧師生倫常,依強制性交等罪起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起訴指出,現年38歲的王男,2017年3月至2018年8月底,任職北市某國中柔道隊教練,15歲女學生小佳(化名)接受其柔道訓練指導。孰料,王卻起色念,利用小佳服從教練,且參加國內賽事需仰賴教練帶隊訓練、推薦、指導等,以每週2次至3至不等頻率帶著小佳到汽車旅館等處,用手指、性器侵犯,甚至打手槍供小佳看,小佳因受限於監督關係,選擇忍氣吞聲,事後決定報警處理。

警詢、偵查時,王師坦承是小佳的國中、高中柔道教練,練習結束也會開車載隊上學生回家,否認有侵犯小佳。小佳指出,國中時,大約1至2天與王發生性行為,高一則每週2次,當時有跟表姐講過,因為不知道該如何反抗,因為王是老師,很兇又有威嚴,每次看到王師會很恐懼、焦慮。

小佳家人作證說,小佳高中交男朋友後,王不斷打電話來家裡騷擾,甚至否認有與小佳發生性行為;小佳友人指出,王師很喜歡開車載他和小佳回家,小佳也都是最後一個下車,小佳曾透露她與王師有去海邊、山上發生性行為,期間也鼓勵過小佳向班導師將實情說出,但小佳一直哭,甚至被王看見帶走。

小佳另名親戚說,小佳曾坦承雙方交往,小佳也曾說,教練要約她去汽車旅館按摩,只要拒絕就會暴怒,就像是恐怖情人,昔日也曾看過王不斷傳比基尼泳裝購買連結結給小佳,小佳則回「太裸露、不適合」,但王不管小佳意願直接買,甚至要求其穿上。

檢方為求謹慎,傳了多名證人,更有人表示,小佳升大學不想再碰觸柔道,就是不想跟王有接觸,因為對方可以利用老師身分幫忙寫推薦信給大學,也可以幫忙安排比賽,甚至強制她參賽;班導師也說,國中曾問過小佳,但小佳一直哭,哭得歇斯底里,學校也有重啟性平調查。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王與小佳與一般師生互動有違,雙方發展類似男女交往關係,王也曾寫「情書」給小佳,調查小組也認定王曾帶小佳去汽車旅館觸摸等,檢方根據相關調查、證述等,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猥褻等罪起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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