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地產航空大亨鄭文決遭判刑21年有期徒刑。(圖/翻攝自越竹航空Instagram)
文/中央社
歷經兩週審理,昔日越南房地產兼航空業大亨、前FLC集團董事長鄭文決因犯下詐欺挪用他人財產罪、操縱證券市場罪,今天下午遭河內市人民法院判處21年有期徒刑。
越南前鋒報(Tien Phong)今天報導,鄭文決(Trinh Van Quyet)犯下詐欺挪用他人財產罪遭判18年,至於操縱證券市場罪的部分被判3年,合計遭判21年徒刑。
陪審團在宣判時指出,鄭文決在組織犯罪行為中扮演主謀角色。 鄭文決兩名擔任FLC集團總會計師的妹妹包括鄭氏明花(Trinh Thi Minh Hue)、鄭氏翠娥(Trinh Thi Thyy Nga)因同樣罪名分別被法院判處14年與8年有期徒刑。另外還有47名被告遭判刑。
鄭文決是越南地產巨頭FLC集團的前董事長,旗下除越竹航空公司(Bamboo Airways)還有多間高級飯店和高爾夫球場。
鄭文決被控在2017年至2022年間非法侵占1億4600萬美元(約新台幣48億元)。 根據訴狀,鄭文決成立多家股票交易商,並以數十位家庭成員的人頭名義大量下單購買股票,藉此哄抬股價,並在交易撮合前取消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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