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有網友在網路社PO文指台南中華東路、凱旋路口禁止迴轉,一輛白色自小客車硬要迴轉,被指揮交通的義交制止後,駕駛人竟執意要違規迴彎,即使另名義交擋在車前,白車仍持續往前開,義交站在車前肉身擋車,險被白車撞倒。
▲台南一輛自小客執意要違規迴轉,義交人員站在車前阻止,白車仍往前硬開。(圖/翻轉台灣交通違規交流平台,下同)
網友表示,當時她見狀搖下車窗,跟義交說:「我有監視器!但聽到義交那時正跟白車說:我真的不是故意要刁難你的!」最後在第3位義交往前,看似要對白車拍照或錄影時,白車才後退,改往凱旋路駛離。女網友還嘆稱她的行車記錄器,拍白車車牌拍的不是很清楚。
台南市警一分局交通組巡官楊文杰指出,本案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9條規定,在設有禁止迴車標誌之路段迴車,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800百元以下罰鍰,而針對該路口違規迴轉車輛,已有實施科技執法取締。另,義交屬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之人員,駕駛人駕駛車輛或行人在道路上,不服從指揮者,依同法第60條規定,處新台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一分局呼籲用路人應依法服從義交指揮,並請體恤義交人員烈日下執勤辛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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