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世賢/新北報導
20歲林姓男騎士凌晨騎乘報廢機車,懸掛假車牌行駛在石門淡金公路上時,因發出噪音被警攔查。警方查看後發現,該車牌號碼竟是失竊車,但車型與車籍資料不符。林男擔心吃上竊盜官司,趕緊供稱自己是網購假車牌懸掛在報廢車上,沒想到卻選到失竊車輛的號碼,並非偷車賊。警詢後,依《偽造特種文書罪》將林男送辦。
▲林男網購假車牌懸掛在報廢機車上行駛,卻沒想到選到失竊車的車牌號碼。(圖/記者郭世賢翻攝,下同)
新北警石門分駐所所長楊博華、警員李宗翰及老梅派出所副所長吳尚翰、警員楊庭瑋4日凌晨2時許,執行防制危駕勤務時,執勤過程發現1輛改裝機車發出噪音,隨即將其攔下。查詢車牌號碼的過程中,發現該車牌為失竊車輛所有,但車型卻與登記的完全不同,便詢問林姓車主,車牌來源。
林男擔心被當成偷車賊,趕緊向員警表示,自己是透過網路購買假車牌懸掛在報廢機車上行駛,是想要躲避違規查緝,並於網路上訂購車牌,並隨機選取車號後組裝上路,來規避違規舉發,不料卻選到失竊車輛的號碼。警方隨即請金山交通分隊長吳昀潔及警員張敬承到場協助確認及辨識,經複核對比後,確認係偽造車牌,隨即將林男依《偽造特種文書罪》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警方隨即請金山交通分隊前來現場協助辨識,經複核對比後,確認係偽造車牌。
金山警分局表示,警政署已要求各警察機關於執行各項攔檢勤務時,加強查緝辨識車牌、車體與行照是否符合,並與交通部跨部會合作,車籍系統加註記偽造車牌,提醒執法人員注意,提升查緝力度,並建議交通部修法提高偽變造車牌罰則及提升現有車牌防偽辨識功能。
金山警分局長沈明義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使用偽造車牌行駛道路,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可開罰1萬800元外,將依《刑法》第212條、第216條偽造特種文書罪嫌移送法辦,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民眾貪圖小利,將受刑事及高額罰金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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