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阿兵哥不假離營「人間蒸發47年」 家屬聲請死亡宣告獲准

▲彰化林男花蓮服役失蹤47年。(圖/翻攝自Google Map.)

▲彰化林男花蓮服役失蹤,家屬向轄區溪州分駐所報案協尋。(圖/翻攝自Google Map.)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縣溪州鄉一名林姓男子1978年時在花蓮豐濱鄉服役,不假離營,失蹤期間高齡71歲林母還曾為了兒子,前往時任立委翁金珠服務處陳情,希望國防部能徹底調查,但事後仍無下文,如今林男人間蒸發長達47年,不管透過健保、勞保投保資料、入出境紀錄,都無法得知其下落,他的弟弟只好忍痛向法院聲請死亡宣告。

全案發生於1978年間,林男於當年在花蓮豐濱鄉服役,9月24日銷假返回軍營,隔天家屬便接獲軍方電話,指林不假離營,林男家人焦急萬分,但四處尋找,都沒有林的下落。

失蹤17年後1995年10月27日,高齡71歲林母抱著「生要見人,死要見屍」的決心,向當時立委翁金珠陳情,案發後也曾與林男同梯的11名同袍聯繫,但大家都避而不談,由於此案疑雲重重,儘管家屬希望國防部展開調查,但答案依舊石沉大海,林依然人間蒸發。

林男失蹤至今長達47年,若還在世已經60多歲,弟弟忍著悲痛,拿著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溪州分駐所受(處)理案件證明單,向法院聲請死亡宣告。

法院調取失蹤人健保、勞保投保資料、入出境紀錄,均無法得知林男下落,或證明他仍生存,加上林已失蹤超過7年且生死不明,因此同意林弟的聲請,裁定宣告林死亡公示催告,該失蹤人應於本公示催告公告翌日起6個月內,向地院陳報現尚生存,如不陳報,將宣告其為死亡。無論何人,凡知該失蹤人生死者,均應於上開期間內,將其所知的事實,陳報地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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