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黃國昌「硬上女學生」已賠30萬 周玉蔻否認誹謗:諷刺幽默

▲▼媒體人周玉蔻(粉色上衣同色帽子)被立委黃國昌指控涉犯加重誹謗罪嫌,8日到台北地院出庭辯稱「諷刺幽默」善意評論可受公評之事。(圖/記者黃哲民攝)

▲媒體人周玉蔻(左)被立委黃國昌指控涉犯加重誹謗罪嫌,8日出庭辯稱「諷刺幽默」善意評論可受公評之事。(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媒體人周玉蔻去年(2023年)在臉書po文,指稱當時無公職、但表明有意擔任法務部長的黃國昌「當年在教室(據說是這樣)硬上女學生」等語,經黃提告求償,周被判賠30萬元已付清,黃另告周涉嫌加重誹謗,台北地院今(8日)首度開庭,周辯稱以「諷刺幽默」方式評論可受公評之事、非故意捏造,黃的律師指周持續謾罵詆毀、不知該如何和解,法官諭知擇期再開庭。

周玉蔻今開完庭刻意邊走邊跟辯護律師談笑,不回應媒體在身旁提問。黃國昌今僅委任律師出庭代打,主張周把當年媒體報導黃與女學生師生戀的內容,「獨創」根本不存在的「在教室硬上」等情節,且辯解一變再變、至今不認錯,請法官審酌周的故意程度。

本案源於去年5月間,當時仍為時代力量政黨黨員的黃國昌,對媒體表示若有機會當法務部長「我一定去」,民眾黨總統候選人柯文哲隔月(6月)12日和網紅「館長」同框直播,聲稱若當選總統,會請黃擔任法務部長。黃去年11月16日退出時力、加入民眾黨列入不分區立委名單,今年(2024年)1月當選。

▲▼媒體人周玉蔻(粉色上衣同色帽子)被立委黃國昌指控涉犯加重誹謗罪嫌,8日到台北地院出庭辯稱「諷刺幽默」善意評論可受公評之事。(圖/記者黃哲民攝)

▲媒體人周玉蔻(左)被立委黃國昌指控涉犯加重誹謗罪嫌,8日到台北地院出庭後不回應媒體發問。(圖/記者黃哲民攝)

周玉蔻在柯文哲與館長直播隔天(13日),於個人臉書PO文指稱「對了,黃國昌若是做了『柯總統』的法務部長,當年在教室(據說是這樣)裡被他『硬上』(據說如此)的女學生,會不會效法鍾沛君召開記者會控訴色狼部長啊?(嚇死人)」等語。

黃國昌批周玉蔻「惡意捏造這種不實內容,真的有夠下流」,提起民事告訴,要求周賠償精神慰撫100萬元,並刪除本案貼文,另須在報紙頭版刊登本件判決主文1天、在周的個人臉書置頂刊登本件判決主文30天。

周玉蔻在求償案出庭時批黃國昌提告舉動,「對我的情感造成很大傷害」,並喊話已擔任立委的黃應離開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案件才能公平審判。

求償案承審法官認為周玉蔻用來辯解的媒體報導內容,是在批判黃國昌跟女學生的「師生戀」,跟周PO文所稱「硬上女學生」等舉動明顯有別,周未達「已進行周密嚴謹查證」的要求,判周賠償30萬元並刪除貼文。

黃國昌另告周玉蔻本件加重誹謗刑事告訴,經檢方起訴,周今下午首度到北院出庭,透過律師仍辯稱黃當時可能是未來法務部長人選,又是知名公眾人物與曾任大學教授,黃的人品、人格與經歷均可受公評,她善意評論、以「諷刺幽默」方式呈現。

辯護律師指出,相關內容在2016年間就被前立委邱毅揭露過,黃國昌當時沒反駁,也承認跟女學生有超越師生關係的互動及戀情,周玉蔻已支付民事判決金額給黃,但求償案判賠理由是周的查證有過失,而加重誹謗罪成立要件須為「故意」,兩者不同。

辯護律師說周玉蔻本件PO文「隔天」就下架,代表無捏造的故意。黃國昌委任律師說,去年7月上網還看到這篇貼文、離PO文相隔約1個月,對方說法不實。辯護律師與周小聲討論後,改稱確實是PO文「隔月」下架,法官諭知候核辦、擇期再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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