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教師敘薪」遭判違憲 教育部:尊重判決研修法規

▲▼教育部大門。(圖/記者許敏溶攝)

▲對於代理教師不採計職前年資被判違憲,教育部表示,將與地方政府一起研修法規。(圖/記者許敏溶攝)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中小學代理教師是否採計職前年資各縣市標準不一,憲法法庭今(9日)下午宣判違憲。教育部表示,尊重憲法法庭判決,將依判決意旨,與各地方政府研修相關法規來保障代理教師權益;新北教育局回應,將根據法庭判決及教育部辦法,儘速重新檢視規定,並配合中央修法內容進一步修正,維護代理教師權益。

根據教育部統計,全台代理教師超過3萬人,相較於中小學專任教師薪資會隨著年資增加,代理老師執教的年資可否累計敘薪,各縣市規定不一。曾擔任新北市華僑高中、石碇高中等校代理教師的張凱翔,被聘為代理教師時,校方不採計在公立學校任職的代理教師年資,只以學歷敘薪,張凱翔為此提出訴願敗訴,憲法法庭受理釋憲,今天下午宣判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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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指出,肯定代理教師對整體教育場域的貢獻,以及共同維護孩子受教權努力,並持續推動代理教師相關權益保障事項,例如和各地方政府協調,已在112年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明定學校聘任一學期或一學年的長期代理教師,給予一學期或一學年的完整聘期等。

教育部強調,尊重憲法法庭的判決,後續將依判決意旨,會商各地方政府研修相關法規,以保障代理教師權益。

新北市教育局表示,尊重憲法法庭判決,有關代理教師敘薪,新北市將依憲法法庭判決及教育部辦法,儘速重新檢視本市規定,並配合中央修法內容進一步修正,維護代理教師權益相關事宜。

面對少子化及超額教師等問題,新北教育局積極維護代理教師權益,並制定相關政策及配套措施。112年起率先提供代理教師12個月的完整聘期,每年需增加籌編4億元人事經費,積極維護代理教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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