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外觀。(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彰化1名板模工人賴其緯去年(2023年)在家吸毒又喝酒,出現幻聽以為隔壁室友跟訪客大聲說他壞話、想迫害他,怒持西瓜刀當場砍死1位來聊天的洪姓男子,賴男認罪,一審選任素人國民法官審理,認定他行凶時辨識及控制能力顯著降低,依殺人罪判他14年徒刑、刑後須監護5年,二審維持原判,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38歲洪男前科累累,有毒癮與酗酒惡習,最高學歷為高職肄業,因多次犯案進出監獄又對養母家暴,28歲就被終止收養關係,獨來獨往從事勞力工作。
去年3月10日晚間,洪男在和美鎮租屋處吸毒,同月13日上午在家喝完2、3瓶啤酒,不滿隔壁室友跟朋友打麻將吵鬧,又懷疑旁人大聲議論他有前科、說他壞話想對他不利,賴男越想越氣,當天下午2點多情緒爆發,持1把西瓜刀衝出房間砍人。
當時洪男來現場找朋友吳男在走道聊天,不料成為賴男暴走的出氣筒,冷不防遭賴男從後1刀砍傷後頸,傷及頸椎、脊髓與動脈大出血,當場慘死。
賴男行凶後逃走40分鐘,打電話報警承認殺人,被警員帶回偵辦,做酒測驗出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4毫克,驗尿又呈現安非他命與甲基安非他命毒品陽性反應。
賴男到案被送去觀察勒戒,接著收押期間被發現有精神症狀但無病識感,才開始服藥治療。他始終認罪,做精神鑑定被認為行凶時受毒品與酒精影響,辨識與控制能力顯著下降,有法定減刑事由。
檢方起訴賴男涉犯殺人罪並構成累犯加重條件、求處無期徒刑,洪男家屬不原諒賴男,請求重判別再害人。辯護律師主張賴男身不由己、有情堪憫恕之處,加上前科與殺人罪性質不同、不應適用累犯加重規定,建請輕判10年徒刑。
彰化地院一審選任國民法官參審,採信賴男行凶時出現幻聽、被迫害妄想等症狀,但他素行不佳,有明顯反社會傾向、過往慣於逞凶鬥狠,且犯本案前5年內,才因酒駕入獄,同屬酒後故意犯罪,可見他毫無警惕,反而再犯更嚴重罪名,應依累犯規定加重其刑,也無情堪憫恕之處。
一審指賴男犯行對社會治安有重大危害,使素不相識的洪男枉死,洪男家屬痛失至親、情感與生活所受創傷甚鉅,賴男也沒錢賠償和解,但考量他報警雖不符合自首減刑條件,仍代表有心面對過錯,出庭也向洪男家屬道歉表示後悔,並非無復歸社會可能性。
一審依殺人罪判賴男14年徒刑,並宣告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5年,須沒收犯案用西瓜刀。賴男與檢方均上訴二審,都被駁回、維持原判,檢方再上訴主張不應以辨識與控制能力下降為由替賴男減刑,再被最高院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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