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另結新歡!她上包養網站「幫新任徵乾爹」 判刑4月再賠30萬

▲性愛,性感 。(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高雄女盜用前男友新歡的照片到包養網站找乾爹。(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劉姓男子和羅姓女友分手後,另交了新的女友小愛(化名),羅女得知後氣憤難平,於是從臉書、IG上擷取小愛的相片後,發到包養網站上,幫小愛徵求乾爹,後來劉男和小愛發現經常收到莫名其妙要求包養的訊息,報警才查出原來是羅女背後搞鬼,氣得提告,法院審理後,判羅女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民事部分則判羅女應賠償兩人共30萬元。

判決指出,劉男和羅女原本是男女朋友,後來因故分手,羅女飽受情傷之苦,過了沒多久,羅女竟發現劉男又交了新女友小愛,氣憤難平,於是想辦法報復。

羅女先在臉書、IG上擷取的小愛的4張照片,隨即跑到包養網站上貼文,表示「為單身大學在學學生」、「沒接的話可能在上課,也可以從instagram直接私訊我」、「期待短期約會模式,小小願望是喜歡有人接送的感覺,喜歡的話可以先打電話聽聽我聲音唷」,曖昧的表示希望找包養的乾爹。

後來小愛果然接到許多乾爹的訊息,都表明希望能夠包養她,讓小愛備受困擾,告訴劉男後,兩人決定報警協助,警方根據包養網站上的電腦IP位址,循線找到羅女,並將她移送起訴。

法院審理時,羅女坦承犯行,也表示願意和劉男、小愛和解,但兩人卻不願意原諒,法官審酌羅女無前科,素行尚可。年紀尚輕,因感情糾紛而情緒不穩,衝動失慮犯行,動機尚非極為惡劣,因此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她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定讞。

民事部分,劉男和小愛共提告求償500萬元,法官審酌兩人的受害程度後,判應賠償3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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