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婦幼隊透過闖關遊戲,加強少男少女自我保護意識。(圖/台中警方提供,下同)
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台中市1名國中女生小圓(化名)在交友軟體上認識林姓男子,在林男利誘、威脅之下,109至110年間以手機自拍裸露胸部及下體照片數十張,再傳給林男觀覽,後因小圓父親察覺異狀報警處理,林男112年經法院判刑3年6個月。台中警方提醒,根據統計112年受理的性影像犯罪案件,有4成為兒少性影像案件,其中又以雙方是網友關係最多,顯見加強少男少女自我保護意識,刻不容緩。
台中市警察局婦幼隊10日結合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簡稱iWIN)、社會局、網路社交平台業者等28個公私單位,在台中自然科學博物館共同舉辦「夏日網安總動員」宣導活動,透過實體闖關遊戲,讓孩子從中認識網路世界的風險,達成「在玩中學」的目的,現場還贈送精美宣導品,讓參加民眾直呼「好玩又值得!」
台中市警察局統計,去(112)年受理的性影像犯罪案件,其中4成是兒少性影像案件。進一步分析,兒少性影像案件兩造關係多以「網友」最多(17%),同學次之(15%),前任或現任男女朋友再次之(13%),散布方式多以FB、IG及LINE為主,顯見兒少在使用網路方面,欠缺身體自主權保護的意識。
婦幼隊表示,因應數位科技的快速發展,帶來了生活及資訊傳遞的便利,卻也讓性別暴力的態樣不再侷限於言語或身體的實體侵害,尤其性私密影像受害對象已不分年齡、性別,都有可能遭遇誘騙及勒索,為落實保護民眾安全,將持續針對性私密影像新型態犯罪加強查緝及宣導,讓民眾不再受害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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