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男子駕駛已撤銷牌照的拖板車遭攔查,竟使出苦肉計躺在車底,結果遭壓傷。(圖/記者楊漢聲翻攝,下同)
記者楊漢聲/台東報導
台9線一名黃姓男子(62歲)10日凌晨,駕駛已註銷車牌的拖板車,自花蓮南下進入台東,警方獲報後在293K攔獲該車,惟警員闡述法條時,黃男以苦肉計方式解除手煞車,並鑽進車底阻止開單,結果左手被左後輪壓住,經送醫治療後並無大礙,後續仍依程序告發並扣車。
台東關山分局於今日凌晨3時10分許,接獲花蓮縣警察局轉報,1輛無車牌6輪板車由台9線南下進入關山,由池上分駐所沿台9線巡察,並由警員羅曉薇及黃暄凌於台9線293K處攔獲。經查黃男駕駛已註銷車牌之21噸重的拖板車,稱至池上購買秧苗,但其無牌照行駛公路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1項8款「牌照業經繳銷,無牌照仍行駛於公路」,另將車輛移置保管。
黃民聽到警員所陳述之法條內容後,情緒突然轉為激動,並藉故上車拿取東西,趁機解除手剎車,並鑽進左後輪車底,試圖以「苦肉計」攔阻員警告發。員警見狀上車拉起手煞車並跟上,但黃民速度太快,已倒臥兩輪之間,左手被稍微移動的左後輪壓住,當下員警立即撥打119由池上消防分隊及義消等人員,以吊車協助脫困,並送至關山慈濟醫院就醫診療,所幸僅手腳擦挫傷,經敷藥及施打藥劑後無大礙。
員警恐其精神狀態不佳發生意外,隨即通知駕駛兒子前來安撫。俟其精神穩定後,帶返警所內依程序告發並扣車。
關山警察分局表示,本案處理員警均依法定程序辦理,籲請駕駛人務必遵守交通規則,警察也會持續加強宣導及取締,以維護所有用路人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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