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沒舒服過」人妻偷吃小王一直想要 懷孕生子挨告了

▲▼性侵,上床,嘿咻,做愛,性愛。(圖/翻攝pixabay)

▲彰化一名人夫發現妻子偷吃小王還傳裸照,怒將妻子告上法院。(示意圖/翻攝pixabay)

記者郭玗潔/彰化報導

彰化一名人夫發現妻子小美(化名)偷吃,還用他借給兒子的手機,和小王傳裸照、大聊鹹濕話題,包含「那時候你怎麼會給我X摸呢」、「跟他結婚後沒有舒服過」等語,憤而將小美告上法院。彰化地院審理,判小美侵害配偶權,要賠40萬元,可上訴。

人夫表示,他和小美結婚9年,育有3名子女,感情原本融洽幸福,不料某天下午他拿手機給長子使用,螢幕突然跳出臉書訊息,點選後他發現小美忘記登出帳號,內容除了小美傳送的裸照外,還有與小王互傳「老婆加油」、「讓我天天想騎你」、「那時候你怎麼會給我X摸呢」、「跟他結婚後沒有舒服過」等訊息,讓他看了痛苦萬分。

人夫說,在他發現之後,兩人繼續於今年5月2日到6日之間,傳送許多不堪入目的內容,包含「那知道妳也超級興奮」、「是啊!好死不死我剛好受精」、「他不可能趴這做,他都正面做又不舒服」、「沒我技術好」、「我X屁股你超爽耶」、「至少做完下面洗一下」、「才不會有我的味道」、「我還跟他朋友說我都幫你用口交!我都沒有幫他用」、「那老婆脫光自慰老公看一下」、「都麻你害我一直想要」,顯示兩人不僅相約性交,小美還因此為小王生下小孩,破壞他的家庭美滿,提告對小美求償50萬元。

全案審理時,小美沒有出庭,也沒提出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法官認為,小美拿人夫借給兒子的手機偷情,卻不顧訊息如果被兒子看到,會嚴重戕害子女的心靈,審酌人夫為低收入戶,小美去年年收3906元,判她侵害配偶權,要賠丈夫40萬。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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