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世龍/高雄報導
高雄市前鎮區中山凱旋路口,有民眾拍下一部小客車通過路口時,遇到紅燈,車子被迫停在輕軌軌道上,導致輕軌列車無法通行。警方調查後表示,該部小客車的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可開罰3000元。
▲高雄市前鎮區中山凱旋路口,民眾拍下一部小客車通過路口時,遇到紅燈,車子被迫停在輕軌軌道上,導致輕軌列車無法通行。(圖/記者吳世龍翻攝)
警方表示,這台違規的小客車於10日18時20分,行經前鎮區中山凱旋路口時,因搶快通過路口,結果遇到紅燈,車身無法完全通過路口,停在輕軌軌道上,導致輕軌列車無法通行。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8條3項,小客車在交岔路口遇到交通擁塞,仍然強行進入,造成號誌轉換後仍未能通過,妨礙其他車輛通行,可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另外,該車輛也違反了同法第45條1項17款,未依規定避讓大眾捷運系統車輛,可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前鎮分局已聯繫捷運警察隊,將結合警力,共同持續加強該路段巡邏及輕軌沿線周邊道路疏導、交通違規查察取締,以維護民眾用路權益及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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