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林園一處私壇10日晚間發生大火。(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記者許宥孺/高雄報導
高雄市林園區一處私壇10日晚間發生火警,造成1死3傷。警方調查,33歲吳姓男子不滿李姓女屋主的女兒向他借了2萬元未還,才丟鞭炮想嚇嚇對方。檢方昨日依放火、殺人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地院認為吳嫌罪嫌重大,裁定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授收物件。
這起事件發生在10日晚間10點多,警消獲報,林園區王公路一處私壇傳出火警,警消出動23車55人前往搶救,現場是一棟3樓建築物,於1樓起火燃燒。經查當時屋內有4人分別為屋主李女、李男(47歲,李女男友)、陳男(32歲,李女之子)、李男(23歲,李女姪子)。警消先是救出3人,火勢於深夜11點多撲滅後,在3樓房間找到屋主男友,不過已燒成焦屍。
▲▼起火的3層樓透天厝共有7人居住。(圖/記者陳宏瑞攝)
警方調查發現,這起火警起火原因並不單純,研判是人為縱火,經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追查後,發現屋主李女的女兒(28歲陳女)曾在外向一名吳姓男子借款2萬元未還,吳男疑似因此挾怨縱火報復。當日晚間開車到神壇旁後,步行到神壇丟鞭炮,瞬間引燃火勢,警方鎖定吳男身分後,於11日凌晨3點5分在屏東東港逮人,他供稱只是想丟鞭炮嚇嚇他們,沒想過會鬧出人命。
▲縱火嫌犯落網。(圖/記者陳宏瑞翻攝)
據悉,李姓女屋主在該處租屋超過20年,平常共有7人同住,二樓除屋主李女外,還有李女的兒子陳男(24歲)、女兒陳女(28歲)和丈夫、女兒,李女的姪子李男(23歲)等6人,三樓則是李女姪女的男友李男(40歲)一個人住,昨晚案發時,向吳男借錢的陳女和丈夫、女兒一起回夫家,並不在神壇內,因此逃過一劫。
檢方昨晚訊後,將吳姓犯罪嫌疑人以涉犯放火、殺人、傷害、恐嚇等罪嫌為由,向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法官訊問時,吳姓犯嫌雖坦承去丟擲爆裂物,但否認全部犯行。法官認為依據相關證據,吳姓犯嫌涉犯罪嫌重大,且案發當時和吳嫌前往現場的友人尚未到案,因吳嫌涉犯放火、殺人等罪嫌係屬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吳嫌勾串未到案的證人以規避後續刑事追訴程序可能性甚高,且吳嫌先前曾因債務糾紛至案發地點投擲鞭炮,足見吳嫌也有反覆實施同一犯行的可能性,而認定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性。
法院裁定,吳嫌自11日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及授收物件。本案得抗告。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