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男聯手詐團騙2300萬!判10年5月逃亡未緝獲 檢出手註銷護照

▲▼ 金門詐欺            。(圖/記者林名揚翻攝)

▲金門男跟詐騙集團一起犯案,遭判刑後逃亡。(圖/記者林名揚翻攝)

記者林名揚、劉人豪/金門報導

金門一名林姓男子,將銀行帳戶提供給詐騙集團後,跟詐團一起詐得約2300萬,遭判刑10年5月,而林男因逃亡,福建金門地檢署發布通緝後尚未緝獲,日前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申請註銷護照。

根據判決,金門一名林男,於2019年5月至12月間,將其擔任公司負責人的6個銀行帳戶,提供給詐騙集團成員,詐騙集團取得帳戶後,即與林男共同詐取,存至林男擔任負責人的銀行帳戶內,再轉帳與不知情的第3人或提領現金,留供己用。

審理時林男稱無詐欺取財犯意,匯入其帳戶之部分款項是對方支付代理保證金人民幣364萬(約1643萬新台幣);部分款項是對方跟他買酒的款項。不過法院認為林男從事正當工作賺取錢財,竟為貪圖己利而加入詐欺集團,與詐欺集團成員共同犯案,福建金門地方法院依照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10罪,判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5月,可易科罰金;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

▲▼ 金門詐欺            。(圖/記者林名揚翻攝)

▲福建金門地檢署發布通緝並註銷林男護照。(圖/記者林名揚翻攝)

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指出,依最高檢察署指示,於近日函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註銷詐欺重刑犯林男護照,最高檢察署審酌案情,認為可以通知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註銷護照,避免外逃的要犯在外國繼續享用我國護照逍遙法外。

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表示,林男的案件經福建金門地院,判決有期徒刑的部分,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可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5月,上訴到金門高分院後,金門高分院駁回,因詐騙金額高達數千萬且判決確定,林男也因此逃亡,地檢署發佈通緝後至今尚未緝獲,因此註銷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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