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某酒吧發生鬥毆事件,滕姓酒客殺害對方,最高法院將他判刑12年定讞。(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北市滕姓男子2021年12月晚間,先到KTV飲酒歡唱,之後到酒吧續攤,其間因太吵鬧與隔壁桌曾姓酒客爭執,滕男就到酒吧外吸食愷他命。之後曾姓酒客又與人發生口角,滕男竟抽出折疊刀加入糾紛,最後殺害對方。最高法院12日將滕男判刑12年定讞。
判決指出,滕男2021年12月初,晚間8點到12點到新北市永和區某KTV,為了幫友人慶生而飲酒歡唱。一夥人飲酒後,又轉到附近的酒吧續攤。其間因為太吵,隔壁桌曾姓、徐姓兩名酒客與滕男等人起了口角。滕男與幾名友人就走出酒吧,在外面車上聊天,滕男也在車內吸食三級毒品愷他命(Ketamine)。
沒多久,滕男等人又走回酒吧內,隔壁桌的曾姓酒客等人,竟在吧檯與其他人起了爭執。滕男因為酒精與毒品的作用,導致辨識行為違法及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降低,竟上前與曾姓、徐姓2名酒客互毆。酒吧內酒瓶、桌椅亂飛,滕男與曾姓酒客扭打到酒吧外。
雖然其他酒客試圖將2人分開,但滕男仍抽出身上的折疊刀,朝曾男身體砍殺多刀。曾男左側鎖骨區受到銳器傷、左側鎖骨下動脈銳器傷出血、左肺上葉銳器貫穿傷、左肺塌陷、左側血胸、腹部3處銳器傷、左外側腹部銳器傷刺入腹腔及腸道、腸道外溢、左手部銳器傷等等傷害,被送醫急救。最後曾男急救不到1小時就大量出血及血胸而宣告不治。
警方循線逮捕滕男,檢方依照殺人罪嫌對滕男提起公訴。法院審理時,滕男坦承不諱,一審法院將他判刑15年,二審改判刑14年,案經撤銷發回,更一審又減輕為12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2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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