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秀泰集團二公子驚爆偷吃!同居小模傳豔照 正宮心碎怒告

▲▼【秀泰生活樹林店】秀泰集團 董事長 廖治德與副總經理 廖偉翔一同觀看4K超級巨幕   。(圖/翻攝自Facebook/來趣新北金發局)

▲秀泰影城集團二代廖偉翔傳出與小模過從甚密,遭正宮提告求償。(圖/翻攝自Facebook/來趣新北金發局)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震驚!全台第二大連鎖影城秀泰集團的二代副總經理廖偉翔,遭爆不顧已婚身份與長相甜美小模租屋同居,結婚10餘年的妻子意外發現小模豔照及親密合照等,心碎之下決定向法院提告求償200萬元,小三辯稱「不知道對方是已婚身份」,士林地院據關鍵證據判她須賠35萬元。然而,值得一提的是廖偉翔胞姊正是知名女星Linda(廖語晴)。

正宮聘請了「女星御用離婚律師」賴芳玉提起訴訟,主張她於2008年與廖偉翔結婚,婚後育有2名孩子,並為了照顧孩子長期在國外居住。意外的是,2020年小模介入了他們的婚姻,甚至與廖偉翔在北市內湖區租屋同居,親密行為還包括傳送視訊艷照、在過年期間賞花燈時臉貼臉合照,以及互拍熟睡照片等,這一切都超越了一般男女交往的界限,心碎請求200萬元精神慰撫金。

不甘示弱的小模也找律師抗辯說,根本不知道廖偉翔是有老婆,且正宮所提出她與廖偉翔間照片、往來電子郵件、手寫卡片及IG截圖、公證租約等證據,都是非法取得,侵害隱私權,不得作為訴訟證據。

▼影城千金女星其胞弟傳出婚外情。(圖/翻攝自Facebook/Linda Liao 廖語晴)

▲▼             。(圖/翻攝自Facebook/Linda Liao 廖語晴)

法官認正宮所提證據都是從住家及丈夫手機、電腦、電子信箱檔案取得,均是為保護其配偶權及婚姻家庭生活圓滿而為蒐證,難認是屬無故及損害被告隱私權可言,且取得過程也未使用非法強暴脅迫手段等。

然而,再從小模2022年8月4日寫給廖偉翔的電子郵件內容,其中提到:「其實一切的結果我也要負責任」、「是我接受了你想要的方式去維繫感情」、「我相信寶貝很不捨、很掙扎、很傷心」、「但是我早就說過三角關係總有人必須受傷離去長痛短痛而已」、「也和老婆說聲抱歉」、「她也是這件事情上最無辜的受害者」。

▲▼  秀泰影城     。(圖/記者黃宥寧攝)

▲秀泰集團二代傳出外遇偷吃小模。(圖/記者黃宥寧攝)

從這些信件內容可見,小模在與廖偉翔交往期間,已經知道對方是已婚人士,信中提及的情感維繫方式及對三角關係的認知,顯示明白廖偉翔的婚姻狀況,故抗辯理由「不知廖偉翔已婚」顯然是事後卸責的辯解,故不採信。

法官審酌小模與廖偉翔交往期間非短,並同居,已逾越一般男女與異性交往程度之行為,使正宮婚姻圓滿破裂,致原告受有精神上痛苦非輕,判小模須賠3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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