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柯文哲全推給會計師 律師揭「5法律爭議」:他1個證據都拿不出

▲▼柯文哲競選團隊於總統大選政治獻金申報說明。(圖/記者湯興漢攝)

▲柯文哲競選團隊於總統大選政治獻金申報說明。(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郭運興/台北報導

對於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總統大選政治獻金申報不實一事,今(12日)民眾黨召開記者會,時任競總發言人陳智菡表示,經清查,發現會計師端木正以「時間來不及」為由,將漏報的2000多萬元擅自調節9筆申報,未告知競總,將依法追究其責任。對此,律師黃帝穎表示,柯文哲五大法律爭議都沒解決,分別是「政治獻金基本法」、「偽造私文書罪」、「詐欺、侵占」、「偽造文書共犯」、「利用職務詐領財物罪」,記者會只有一個重點「都是會計師的錯」。

黃帝穎於臉書表示,柯文哲該解釋的、該拿出證據的,全都沒有提出,一個證據都拿不出來,只有卸責,有夠誇張,以下指出5大法律爭議。

爭議一,黃帝穎表示,柯文哲未提出政治獻金付給木可公司,權利金1300萬元的用途及細項證明,這是「政治獻金法」基本問題,柯文哲卻完全沒解釋,更提不出證據。

爭議二,黃帝穎指出,柯文哲未提出相符申報916萬元的帳簿文據,兩家公司早已否認916萬元,柯又提不出帳簿文據證明確實支出916萬元,這已不只涉嫌五年徒刑的刑法行使「偽造私文書罪」。

爭議三,黃帝穎再指,柯文哲未提出競選經費中916萬元金流的帳戶明細,或金融機構資料等證據,若916萬元金流存在,流向為誰的帳戶?這不只涉嫌偽造文書,另涉犯「詐欺、侵佔」,均屬刑事犯罪,柯文哲未提出證據解釋。

爭議四,黃帝穎說,陳佩琪開設「小草咖啡廳」人頭公司,柯文哲未說明是否知情,更未提出人頭公司租約等證據。柯文哲如果知情,且「小草咖啡廳」顯為柯文哲利益,實務上恐認定為行為分擔犯意聯絡的「偽造文書罪共犯」,人頭被認定共犯仍屬常見。

爭議五,黃帝穎認為,柯文哲未說明陳佩琪在公職醫師期間是否領取「不開業不兼職獎金」,並且陳佩琪為柯文哲「小草咖啡廳」設立人頭公司,但柯文哲卻完全不敢解釋到底有沒有拿公款獎金,這是涉及公職醫師「利用職務詐領財物罪」的貪污重罪問題,柯文哲夫婦無法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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