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林秉樞施打「特權疫苗」遭判有罪 陳菁徽:上訴二審爭取清白

▲▼國民黨立委陳菁徽。(圖/翻攝自Facebook/陳菁徽醫師)

▲國民黨立委陳菁徽。(圖/翻攝自Facebook/陳菁徽醫師)

記者崔至雲/台北報導

前立委高嘉瑜的前男友林秉樞2021年被媒體人朱凱翔爆料施打特權疫苗,事後查出醫師侯君穎擅自翻拍林接種紀錄,交給醫師好友陳菁徽再轉傳給朱,林秉樞因而提告。台北地院今(13日)依《個資法》判侯君穎3月、緩刑2年;朱凱翔、陳菁徽各判5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對此,陳菁徽辦公室表示,被告陳菁徽是吹哨者,其行為係揭弊行為,陳菁徽將上訴二審,爭取自己之清白。

陳菁徽辦公室提到,很遺憾法院未能分辨為公益揭弊與基於私利洩密之不同,而判決陳菁徽有罪。事實上,陳菁徽將林秉樞疫苗施打紀錄上傳至群組,主觀上係出於維護公共利益,欲揭發極少數醫護人員違反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對於新冠肺炎疫苗施打排序相關規定,違法施打疫苗,並無個資法所稱「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惡意損害他人利益」之犯意。

對於有關病歷、醫療、健檢等個資不得無故洩露或利用,陳菁徽辦公室指出,本案林秉樞疫苗施打紀錄只記載林秉樞施打新冠肺炎疫苗之時間、醫院及廠牌,此外並無其他有關醫療或健檢之個資。且依當時情況,施打新冠肺炎疫苗之紀錄並非是個人隱私資訊,蓋疫情嚴峻時期,民眾搭機入出境,或至公共場所時,都須出示施打疫苗紀錄予相關人員查看核對,故施打新冠肺炎疫苗紀錄已非一般之病歷可以比擬。

陳菁徽辦公室說明,從而陳菁徽將系爭照片上傳至群組,致揭露林秉樞個人施打新冠肺炎疫苗之紀錄,理論上應不足生損害於林秉樞。雖因林秉樞涉嫌非法施打疫苗,揭露系爭照片檔案可能會使其感到難堪,並受到輿論撻伐,然此種現象不是公開「疫苗施打紀錄」所起,而係「非法施打疫苗」所致。

陳菁徽辦公室強調,我國法務部已擬具「揭弊者保護法」草案,該草案第 12 條前段明定:「揭弊者之陳述內容涉及國家機密、營業秘密或其他依法應保密之事項者,不負洩密之民事、刑事、行政及職業倫理之懲戒責任」。本案被告陳菁徽是吹哨者,其行為係揭弊行為,陳菁徽將上訴二審,爭取自己之清白,也期盼立法院在下個會期能完成「揭弊者保護法」之立法程序,對出於善意及具合理事證之檢舉人,提供適當的法律保護。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