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4月間在臉書評論麥寮光電案時,指控民進黨前立委蘇治芬「黑金」,被蘇治芬控告誹謗,台北地檢署13日開庭,黃國昌以被告身分出庭後,痛斥蘇治芬濫訴,浪費司法資源,希望蘇治芬審視檢討過去民進黨議員對雲林鄉土造成的傷害。
▲立委黃國昌因批評麥寮光電案被前立委蘇治芬告妨害名譽,到台北地檢署出庭。(圖/記者劉昌松攝)
黃國昌視在麥寮鄉長補選期間po文「蔡英文的光電與蘇治芬的黑金」,指出針對民進黨2014年提名光電業者許忠富參選鄉長後,是如何與英系金主蔡宗融合作,把麥寮鄉四個區域提報為光電專區,再由蔡宗融攫取其中三個區域。並指控當時總統蔡英文對這些臭不可聞的官商勾結,選擇沉默;反而是過去曾和許忠富聯手踐踏麥寮民主的蘇治芬急忙跳出來,替許忠富圍事。
蘇治芬不滿黃國昌為了讓民眾黨候選人勝選,散布不實言論,刻意激起仇恨對立,在民進黨多名立委陪同下,到台北地檢署遞狀,控告黃國昌涉嫌誹謗,並放話:黃國昌不怕的話,我們就在法庭上見,把政策面的話攤開講,到底蘇治芬的黑金是什麼?我的黑箱是什麼?我的圍事是什麼?」
檢察官13日傳喚黃國昌出庭應訊後,黃國昌向採訪媒體表示,「我開這個庭覺得莫名其妙,浪費司法資源,蘇治芬委員如果真的對雲林黑金深惡痛絕,那就好好審視過去民進黨在雲林的議員,不管是販毒還是貪污對雲林鄉土、對雲林民主造成的傷害去好好檢討,想透過濫訴引發寒蟬效應,對我不會有任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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