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前海基會董事長、桃園市長鄭文燦上月遭桃園看守所收押後,疑似耍特權住在會客室獨居房,桃監今天澄清絕無此事。(圖/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前海基會董事長、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及貪汙案從7月11日遭收押在桃園看守所,迄今已屆滿1個月又3天已進入第2個月,外傳鄭委任律師輪流辦理律見,甚至遭檢舉鄭住會客室改裝之獨居房,桃園地檢署檢察官甚至突檢,但查無此事;桃園監獄今天澄清,會客室僅供家屬或律師依法辦理接見使用,絕無耍特權情事。桃檢表示,檢察官每月都有輪值檢察官視察包括桃園監獄、女監、看守所與誠正中學等單位,不會針對特定收容人。
鄭文燦自7月11日遭桃園地院裁定收押禁見後關押在桃園看守所,經律師團申請抗告遭高院駁回後迄今已35天,期間3名委任律師輪流至看守所辦理律見,每次約70至90分鐘不等。
針對外傳鄭文燦疑似住進看守所會客室改裝之獨居房,可以爽吹冷氣引發其他收容人質疑耍特權,桃檢檢察官還特別前往突檢,但查無事實與異狀;桃園監獄今天主動澄清指出,鄭姓被告自7月11日經桃園地院裁定羈押禁見,均配住多人舍房,其房內生活作息與一般禁見被告無異,未有單獨收容情事。且本所會客室僅供家屬或律師依法辦理接見使用,未曾改為收容空間容留特定人士,本所各項處遇作為,均恪守羈押法及相關規定依法辦理,絕無部分媒體報導享有特權之情。
▲針對前海基會董事長、桃園市長鄭文燦上月遭桃園看守所收押後,疑似耍特權住在會客室獨居房,桃監今天澄清絕無此事。(圖/記者沈繼昌攝)
此外,媒體也希望桃園監獄提供鄭文燦委任律師辦理據律見次數與會客時間統計等數據,桃監則表示,不便提供請體諒。據了解,律見屬於收容人權益,亦屬於隱私與個資,矯正單位不可提供。
桃園地檢署今天也表示,地檢署檢察官每月均有輪值檢察官至桃園監獄、桃園女監、誠正中學等業務範圍單位視察,不會針對個案特別視察,至於外界質疑鄭文燦住進桃園看守所獨居房一事更屬子虛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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