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港警分局19日起展開7天無號誌路口取締勤務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為強化汽機車駕駛人無號誌路口路權停讓觀念,東港警分局將於8月/19至25日展開為期7天全縣性無號誌路口執法,籲請用路人遵守號誌規定,避免被開單告發,確保交通安全。
東港警分局統計,轄區於113年初至今共發生90件無號誌路口交通事故,將針對轄內無號誌交叉路口加強取締,以防制交通事故發生。
警方說,今113年起加強「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汽車駕駛人行經設有停車再開標誌、停標字或閃光紅燈號誌之交岔路口,不依規定停讓」等2項違規取締重點,警方19日起連7天加強執法。
東港警分局提醒,行經無號誌路口,幹道車務必減速慢行,支道車務必停車再開,相互禮讓,避免事故發生;並呼籲用路人「行經路口停看行,行人停看聽」注意前方人、車路況「提升防禦駕駛觀念」,才能保障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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