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君豪/台北報導
「房地產教父」曾文龍博士13日遭女網友透過Dcard發文指控,疑似在台北捷運車廂內偷拍女乘客裙底風光,經披露後外界譁然,曾文龍14日中午到北市大安警分局敦化南路派出所對PO文女子提告妨害秘密、妨害名譽及違反個資法三條罪名,警方依規定受理後,後續將依告訴人現住地轉交內湖警分局偵辦,警方將傳喚PO文女子到案說明,釐清案情真相。
▲曾文龍提告後秀出自己相簿垃圾桶自清,絕無網友所言大批裙底風光影片。(圖/記者張君豪攝,下同)
曾文龍在警所提告完畢離去前接受媒體訪問,曾男解釋,經常撰寫網路文章,會隨手拍攝當作素材,當時捷運車廂內對面坐一排人,他拍攝一張,坐在旁邊的女生就開始拍攝並質疑「你怎麼拍人家?」
曾文龍表示,別人有意見「那刪掉就好了」,未料旁邊女子還操作他手機,要他刪除相簿垃圾桶的照片,還拍攝他LINE主頁的姓名資料「行為違反個資法」,並詢問他要不要道歉;曾文龍無奈說,「你是受害者嗎?沒有受害人女子叫我跟她道歉」,結果對方就上網亂寫,還在車廂裡大聲唸出他的名字。
曾文龍強調,他是拍攝捷運車廂的對面一排乘客,每個人都穿裙子、褲子,距離那麼遠,「她誹謗我拍女乘客裙底,所以他也提告妨害名譽和妨害秘密罪。昨天一堆媒體轉傳,對我來說是個傷害。」他強調,「壞人一定要打擊,我請律師發布公告後立刻來提告。」
曾文龍無奈表示,他因年紀大,看手機頸背要伸直把手機拿高,可能因此動作造成對方誤會,「但在捷運上拍眾多乘客是合法的」,反倒是女乘客主動檢查他手機和散播他個資是不合法的。曾文龍並當場打開手機相簿操作,手機相簿內都是他隨手拍的城市景觀和個人照片。
大安警方受理案件後,依案件單一窗口規定將轉給告訴人所在地、內湖分局接手後續傳喚女網友到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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