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貪騙死人錢!台中納骨塔人員「塔位加收1萬8」 3萬交保

▲▼ 大安第十公墓納骨堂。(圖/記者許權毅翻攝)

▲台中市大安區第十公墓納骨塔,爆出人員藉機貪污詐財。(圖/翻攝台中市政府生管處)

記者許權毅、游瓊華/台中報導

台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大安區納骨塔一名林姓工作人員,涉嫌在民眾將過世親人入塔時,要求填寫假的「台中市市庫收入繳款書」,藉機詐取1萬8千元,讓原價也是1萬8千元的塔位翻倍賣,形同詐取往生者金錢。案件由檢廉介入調查,將林嫌聲押獲准,今全案偵結,林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移審,3萬元交保、限制住居。

經查,中市大安區納骨塔塔位收費一個塔位1萬8000元,相較於一般民間生命禮儀園區動輒20、30萬親民許多,售價也都有在生管處官網標明。林嫌欺瞞不知情的民眾,將1萬8千元塔位翻倍,以3萬6千元價格賣出,貪賺死人錢。林男坦承僅詐賣2個塔位,但據悉,林男任職超過2年,經手案件恐達50件,詳細金額還有待進一步調查。

台中市政府民政局生管處回應,林是第十公墓納骨塔工作人員,疑涉經辦民眾申請塔位時,浮報價額藉機詐取財物,去年有民眾檢舉,政風單位就介入調查,林男也遭解聘。已全力配合提供調查案情所需相關資料,如有同仁涉及不法,將秉持毋枉毋縱原則,依法處理絕不寬貸。

台中地檢署說,該案於偵查中經檢方訊問後,認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羈押原因,並有羈押之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本案經檢察官偵查終結,於今日移審提起公訴,台中地院裁定林嫌3萬元交保併限制住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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