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強(化名)假扮律師、黑道,對女網友A騙財騙色,得手117萬餘元,事後挨告性侵、詐欺。彰化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認為阿強的行為屬於感情欺騙,現有證據無法證明他有性侵行為,最終僅詐欺部分判處有期徒刑2年2個月,性侵部分無罪。
▲A女指控阿強涉嫌性侵。(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檢方起訴指出,阿強透過網路結識A女,佯稱自己是律師,願意幫忙解決A女與其他網友的糾紛,接著又假扮成黑道大哥,謊稱在處理事情時不小心將該名網友打死,需要律師費、喪葬費等費用,成功從A女手中騙得117萬4140元;阿強隨後又分別以黑道大哥的身分,將A女約出來見面,性侵得逞2次。
對於上述指控,阿強矢口否認性侵,但承認編造情節是為了騙錢,雙方發生性行為都是他用拜託的,沒有違反A女意願,他也沒有用要傷害他人等理由逼迫A女答應。
彰化地院法官檢視雙方對話紀錄,發現阿強與A女對話時,確實都是使用拜託、哀求的言詞,難認有壓抑A女性自主決定的意思自由,而在兩人的後續對話中,A女也沒有表現出不悅的情緒,難以佐證女方曾受到威逼強迫。
法官認為,性侵的部分只有A女的單一指控,沒有其他證據佐證,阿強的行為則屬於感情欺騙,考量到現有證據無法證明阿強有性侵行為,最終裁定無罪。
至於詐欺的部分,阿強被依詐欺取財罪,共2次,分別判處1年5個月、1年4個月,合併應執行刑期為2年2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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