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嗆正宮「我跟老公要生小孩趕快滾」 代價賠30萬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女子小美(化名)被指控交往人夫將近2年,而且平均每周發生5、6次性行為,被正宮抓包之後,竟然還傳送「我跟我老公要生小孩,趕快滾」、「之後,我要他在我這邊睡,不能有意見」等訊息,讓正宮氣得決定提告求償120萬元。新竹地院法官審理之後,判小美應賠償30萬元較為適當。

▲男子搞外遇。(示意圖/CFP)

▲小美與人夫交往被正宮抓包。(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正宮在判決書中主張,丈夫2022年6、7月間透過網路聊天室結識小美,後來雙方工作有交集,竟發展出婚外情,不僅傳送「以後我們就是睡2個小時起來做愛1次」、「是妳讓我活過來了」等露骨訊息,還拍攝接吻、裸體躺床等照片,事後丈夫寫下悔過書坦承在2022年7月至今年4月間與小美交往,平均每周發生5、6次性行為。

正宮表示,她曾傳訊息提醒小美不要介入他人婚姻,沒想到小美竟反過來羞辱她,傳送「我跟我老公要生小孩,趕快滾」、「之後,我要他在我這邊睡,不能有意見」、「不要一天到晚他不回家就打電話,白目,動動腦,當然跟我睡呀,昨天超開心」等訊息,她自認配偶權受到嚴重侵害,憤而決定提告求償120萬元。

小美則辯稱,她確實與人夫發生多次性行為,也知道對方已婚,正宮所說的曖昧訊息都是真的,只是後來傳給正宮的那些訊息,都是人夫要求的,人夫欺騙她只要持續騷擾正宮,正宮就會離婚;她願意賠償,但希望能酌減賠償金額。

新竹地院法官認為,小美明知人夫已婚,仍與對方交往將近2年,期間發生多次性行為,確實侵害到正宮的配偶關係身分法益,而且情節重大,衡量雙方身分、地位、經濟狀況等因素之後,最終判她應賠償正宮3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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