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生體育暨運動發展部 林宜瑾:超過半世紀的追求

▲▼第十一屆新國會今(1)開議,圖為民進黨立委林宜瑾。(圖/記者湯興漢攝)

▲ 立委林宜瑾。(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皮心瑀/台北報導

行政院於15日宣布成立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籌備小組,另設立諮詢小組廣邀社會各界人士、體育界及運動產業單位參與。民進黨立委林宜瑾指出,此案涉及《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行政院組織法》、《教育部組織法》等法的修正,以及《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的新立,她希望這些法規文字下個會期都可以送到立法院,讓所有關心我國運動發展的立委們檢視、論辯,並推進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的成立腳步。

林宜瑾說明,成立運動相關部會並不是幾個運動愛好者短期內空想而出的願望,就她所知,最早在1968年左右就有體育界人士進行倡議,1988年更在立法院留下委員會紀錄,當時「行政院組織法研修小組」被要求報告研議成立體育部的相關過程。她同時強調,直到近年這項倡議的滾動也不曾停止,不但陸續開了相關公聽會,並且還委託國立體育大學完成「教育部體育署組織調整可行方案評估計畫成果報告書」。

林宜瑾指出,她在2020年便將這項倡議納入立委競選政見、放上選舉公報,而且花了一整個任期為這項目標進行論述、質詢,並探求實踐方法。當2024年,再度將設置運動相關部會納入政見、放上選舉公報時,她表示心中多了份踏實感受,因為這項倡議已經成熟到能夠成為總統競選承諾,成立「體育暨運動發展部」,同時也是賴清德的8大體育政見之一。

林宜瑾強調,從今年元旦起,六都已全面成立專責體育事務的一級機關,經過長年評估與探討,中央體育相關部會的設置,確實也已是一項勢在必行的工作。她分析,運動除了須於教育層面落實對人才的培養外,還有另一項相當龐雜的專業,那就是運動產業的建設與發展,如果不提升中央體育主管機關至直屬行政院的位階,而是繼續讓運動侷限在教育體系內,恐怕不但無法應對日新月異的產業發展趨勢,而且也難以完整掌握橫跨了13大面向,《運動產業發展條例》所載的產業態樣。

林宜瑾舉例,除了運動博弈、運動旅遊、運動經紀管理顧問之外,電競也是運動產業其中一環,台灣電競協會理事長施文彬曾指出,電競產業非常龐大,選手占了整體產業的5%,另外的95%是賽事的企劃、實況的轉播等等,可說是跨領域的大集合。換個角度思考,林宜瑾認為運動的教育、運動人才的培養,僅占了整體運動產業的一部分,依據目前教育部體育署的量能,掌握度實為有限。

林宜瑾表示,樂見「體育暨運動發展部」設置工作的上軌道,也期待在未來能夠成為運動員更加堅實的靠山,並且健全運動產業發展環境,最重要的是推廣全民運動風氣,讓運動不只是運動員的事,而是大家生活中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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