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戰隊版黃子佼」裝年輕騙13歲少女拍性影像 下場關5年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阿強(化名)曾是海軍陸戰隊中士,卻在服役期間透過通訊軟體誘騙13歲少女拍攝裸露性影像,還謊稱自己才14歲,認為年齡相近「比較好騙到手」,結果被少女的母親抓包,因而挨告。一審法官審理之後,依公務員犯詐術使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判處阿強有期徒刑5年。

▲▼ 當兵,服役,軍人,士兵。(圖/CFP)

▲阿強謊報年齡,誘騙少女拍攝性影像。(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強曾是海軍陸戰隊中士,現已退伍,但在退伍前1年,他透過通訊軟體傳訊息給13歲少女,聲稱可以利用程式幫忙刪除之前外流的性影像,但必須依照指示拍攝裸露性影像給他,導致少女誤信並應允。

後來,少女的母親察覺異狀,立刻報警處理;警方隨即前往阿強服役的營區執行搜索,果然查獲他用來與少女聯繫及接收性影像的手機。

阿強到案之後辯稱,警詢時他承認以詐欺手法欺騙少女,是因為警察說「這就是騙,承認就沒事了」,才會這樣講。但一審法官當庭勘驗阿強2次接受警詢的錄音檔案,發現警方都是依阿強的意思記載,沒有證據證明他受到不當訊問。

此外,在3次調查結果中,阿強曾主動向警方坦承欺騙少女,目的就是為了騙取更多性影像,他甚至謊稱自己14歲,理由是如果雙方年齡相近,「比較好騙到手」;他也曾向檢方表示,其實自己根本沒辦法幫忙少女刪除外流的性影像。

法官認為,阿強犯案時仍屬於現役軍人,他明知少女思慮尚未成熟,竟為了一己私慾做出上述這些事情,嚴重影響少女的身心健康與人格健全發展,考量到他已經與少女達成和解並給付和解金,最終依公務員犯詐術使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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