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奕靖/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女子在「脆」發文提醒「高雄女孩們要小心」,因為自己在路上就遇到一名男子站在停車格內「打手槍」,地點就在新光路,轄區警方第一時間沒有獲報,不過還是啟動調查並鎖定一名男子,將他帶回偵辦。
▲黃姓男子在路邊打手槍,騎腳踏車的女子經過時看到當場嚇壞。(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警方調閱監視器後發現14日凌晨1時左右,一名男子在新光路旁對路過之不特定單車騎士裸露下體後,騎機車至中山、新光路旁騎樓停放機車,隨後騎乘機車離去。警方以車追人鎖定29歲黃姓男子涉有重嫌,於15日下午15時許查緝黃嫌到案,據了解,黃男是一時興起,所以才穿褲子,拉下拉鏈「打手槍」。
全案於警方偵辦之後,依刑法第234條公然猥褻罪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而依據刑法第234條規定「意圖供人觀覽,公然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黃姓男子在路邊打手槍,騎腳踏車的女子經過時看到非常害怕 。(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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