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林明佐貪瀆案!名律師洩密30萬交保 事務所發聲明喊冤

▲▼台中地院,司法大廈,地檢署,台中地檢署,法官(圖/記者許權毅攝)

▲律師王捷拓疑捲入林明佐貪瀆洩密,觀晰科技法律事務所昨晚發出聲明。(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刑事局三線二星警政監林明佐,被查出擔任台中市刑大大隊長期間,疑與博弈集團過從甚密,檢方前(14)日通知律師王捷拓也是前檢察官到案說明,訊後諭知30萬元交保。王捷拓所屬的觀晰事務所昨(15)晚發出聲明,於越來越弱勢的偵查中辯護權行使,執業律師就案情及當事人有利事項,對外幾乎已達只能噤聲的地步,惟本所會持續提供強力及有利之法律上主張,以維法律確信。

台中檢方查出林明佐疑與博弈集團過從甚密,今年5月依貪污、組織犯罪條例等6罪聲押獲准,後續又展開多波搜索行動,陸續帶回博弈集團負責人、幕後金主,甚至還有前媒體人牽涉其中,截至5月底,已有7人遭收押禁見,檢方認為還有共犯在逃,向法院聲請林明佐延押獲准,林將延押到9月。

檢調前天搜索被告王捷拓住處及其執業事務所等3處所,查扣相關證物,並通知到案說明。檢察官偵訊後,認為王涉嫌刑法第132條第3項洩密罪之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同案被告或證人之虞,及有湮滅證據之虞,但無羈押之必要,諭知具保30萬元候傳。

▲▼             。(圖/民眾提供)

▲觀晰科技法律事務所聲明 。(圖/民眾提供)

觀晰科技法律事務所昨晚代王姓所長發布簡要聲明:

1、於越來越弱勢的偵查中辯護權行使,執業律師立於此情況下,就案情及當事人有利事項,對外幾乎已達只能噤聲的地步,惟辯護人尚有為被告探究案情、蒐集證據之法定義務,然於現今司法實務操作下,顯已無法有效行使。

2、偵查中律師的辯護權行使界線、業務祕密的範圍及偵查不公開之界線、限制對象究竟為何? 應該要積極探求法律真意,而非依片面意見為據。為了維護偵查中辯護權,本所會持續提供強力及有利之法律上主張,以維法律確信,並避免司法天秤有所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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